开原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aiyu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执法内容公示

来源: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12-15

  一、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城市供水条例.docx

  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docx

  辽宁省污水管理规定.docx

  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docx

  二、处罚流程(以燃气类为例)

  限期整改通知书

  ↓

  现场勘验及询问笔录和图片

  ↓

  预处罚告知书

  ↓

  听证告知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移交法院起诉

  三、咨询、监督方式

  咨询、监督电话:024-73612320

  四、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开原市人民政府或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昌图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自由裁量基准

  附:《铁岭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参考表》

  

铁岭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参考表

  六、执法人员名单

  附:《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