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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结合开原实际,制定财政、用地、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支持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相关政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开原市财政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示范区建设。结合开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出重点。
(二)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政策。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安排使用资金时重点倾斜支持农业生产发展。
(三)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规定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整合资金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产业项目。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强化对种粮农民的补贴,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提高农民种植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全面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及水利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切实做好耕地轮作补贴和农机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三)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救灾资金,用于病虫害防治、农作物抗旱救灾、抗洪涝风雹、畜牧业抗旱救灾、水利抗旱救灾等方面,切实减轻农民经济损失。
(四)激发社会资本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生产补贴等方面,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链的发展。
(五)优化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和财务监督,防范资金跑冒滴漏,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提高农业投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业投入资金的有效利用;加强农业金融服务,拓宽农业金融渠道,增加贷款额度,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便捷的金融支持。计划发放涉农担保贷款1.7亿元,发放农业保险补贴7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用于农业方面支出比例达到8%,同比增长2%。
(六)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财政支持。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和生产环境;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七)推动农业农村与现代经济相融合。加强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加大创业就业支持政策的财政投入,帮助农民实现就业创业,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附件2
开原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用地保障实施方案
为支持开原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积极发展乡村设施农业建设,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面积保持在1757430亩以上,耕地保有率达到100%。新增配套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要提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1.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红线决不突破。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责任落实到村。
2.提升耕地质量。全力提升耕地质量,逐步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良田。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
3.做好水毁耕地复垦工作。对水毁耕地进行调查评估,摸清底数,确定水毁面积,制定复垦方案,做好水毁耕地复垦工作。做好小流域治理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不大拆大建、不硬化土地、不破坏耕作层。统筹规划,通过流域土地整治、护岸护坡,提高稳定利用耕地面,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要求。
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2.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带位置下达退耕任务;
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经批准实施的,应当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
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6.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
7.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三)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1.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2.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农民集体依法妥善处理原有用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关系后,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3.鼓励农村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四)开展退化污染耕地整治
1.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全市耕地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清退化污染耕地的分布、数量、退化污染原因,建立退化污染耕地台帐。
2.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根据退化污染耕地的分布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规划,分步实施,增加稳定耕地面积,增加农业产能,提高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
(五)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1.加强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把可开发地块充分利用起来。对违规占用耕地进行整改复耕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宣传解读,适当留出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
2.依法保障用地需求。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使用。对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管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开原市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全面完善本级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后备资源开发,为示范区创建提供两个用地保障。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政策协调,共同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线上微信宣传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知晓到位,让理念深入群众心中。同时,加强警示案例宣传,让广大群众明利弊、守底线,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3
开原市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我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结合开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调动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为推动我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推广涉农创业担保贷款
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涉农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确保更多符合条件农户享受优惠贷款。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农户调研,了解实际需要。农业农村部门、乡镇(街道)与金融部门共同发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3.金融机构加强职业培训,确保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快速有效办理。全年发放涉农创业担保贷款17000万元。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1.推广普惠金融产品。持续加大对我市重点农业产业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方面推进农业发展,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助推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旅游项目发展。
2.创新特色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特征,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满足示范区内经营主体贷款需求。
3.金融机构落实各级关于降低支付手续费的政策,持续加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减免企业贷款的账户服务、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票据业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降费政策,清理不必要的“通道”或“过桥”环节。
4.积极支持多种经营主体采购需求,针对玉米、水稻、大豆等产业集群,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围绕粮食绿色仓储、大豆示范区建设等油料产能提升工程产生的金融需求提供金融支持。
5.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农资供应、农机供销、农产品运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大春耕备耕金融需求摸排力度,做到资源优先安排、贷款优先发放、服务优先满足,全力以赴助力农业生产强劲开局。
(三)开展银农对接活动
1.组织金融机构和示范区经营主体开展走访、培训、座谈、跟踪服务等形式多样的银企、银农等对接活动,金融机构向企业直接进行金融产品讲解和推荐。
2.将开原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设立的“开原市助企纾困政策服务专栏”向示范区经营主体推广,让更多有贷款需求的经营主体通过平台了解我市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优企惠企的产品,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四)智能化惠农金融服务
1.积极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提高覆盖率。
2.持续推进线上贷款的使用,加速E贷产品的发放。
3.为农户提供兑换残币及讲解金融知识等服务,实现偏远山区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各项金融服务。
4.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化农业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互联网营销,以线上支付结算为基础,打造“线下线上融合”的服务乡村振兴渠道网络,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的为广大农户提供现代金融服务。
5.发挥“党建+金融”作用,结合前期开展的“整村授信”工作,将金融力量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党组织力量高度融合,着力扩大春耕服务范围,让更多农户享受到“金融”产品及服务。
6.逐步完善智能化助农惠农金融服务。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渠道,打通助农惠农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节约往返乡镇办理业务的时间和费用。
(五)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力度
1.各金融机构利用营业网点覆盖面广,深入农村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及LED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2.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同时,充分利用抖音、快手、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制作和转发小视频、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评论文章等更多接地气、看得懂、好理解的宣传作品,提高宣传效果。
3.在人员流动大、相对集中的街区商场超市、农村大集、广场车站等场所,运用条幅、电子屏幕、农村大喇叭、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对老年人、返乡青年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4.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普及反洗钱相关知识等,提醒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不上当受骗,不参与非法集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支持本地区金融发展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协调相关工作高效运行。金融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二)强化金融政策支持
逐步完善政策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措施,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农业相关领域贷款发放。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财政、农业农村、金融机构等多部门分工协作,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现代化服务渠道。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和季节特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抓好宣传引导
积极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积极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展示重点工作进展成效,营造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4
开原市科技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支持开原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开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队伍逐步壮大,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科技特派团建设实施更加完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设施装备提档升级
1.推进种养设施设备建设。推进水稻集约化育秧,配套建设智能化育秧温室、炼苗大棚等,引进工厂化自动育秧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等,推广智能催芽、基质育秧等农艺技术,保障全市优质水稻秧苗供应。加强高效日光温室建设,加快现有温室大棚设施改造提升,修复改造现有闲置破损温室,完善生产道路、灌溉系统、电力系统以及温室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场(小区)、家庭农牧场标准化改造力度,加强标准化畜禽棚舍、饲草料加工车间、场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畜禽养殖设施提档升级。
2.加强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实施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行动,依托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推进水稻、玉米和大豆耕种收全程机械化。2024年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37万亩以上、保护性耕作项目5.3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5%以上。
(二)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1.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18万亩次。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负增长。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着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到2024年底,示范区亩均农药施用强度(折纯量)下降到0.15公斤/亩,亩均化肥使用强度(折纯量)30公斤/亩。推进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突出“三主两辅一培育”(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为主,基料化、原料化为辅,培育收储运经营主体)措施,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绿色生态环境发展。到2024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大农用地膜贯标宣传力度,全面推行达标地膜使用,实施地膜机械化捡拾。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大力开展农膜机械化覆盖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资源台账,减少土壤白色污染。到2024年底,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以上。
3.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生猪、牛羊、肉禽等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污水肥料化利用等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加强畜禽无害化体系建设。到2024年底,全市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4.发展生态循环种养。围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重点推广“粮饲-畜禽-有机肥-粮饲”、“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畅通种养循环路径,破除种养分离壁垒,畅通农业内部的资源循环,促进农业生产零排放、全消纳。
(三)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1.推进品种培优。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好辽宁省区域特色农作物种子(苗)生产基地县建设,鲜食大豆种植面积达到7万亩以上。
2.推进品质提升。加强优良品种推广,推广一批专用玉米、优质粳稻、高蛋白大豆等粮油品种。示范推广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品质。分别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0个。
3.推进品牌打造。建立健全区域品牌,加强开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证、授权和保护,维护品牌声誉,提升品牌价值。做好区域公共品牌的保护与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做好形象公关,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价值,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4.推动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促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全流程标准化。实施粮食单产提升攻坚行动,2024年建设高产万亩示范区5个。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
(四)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
1.建设科技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大学、铁岭农科院等国家、省、铁岭市级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引导绿荷米业、嬴德食品、川顺食品等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在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现代食品、农机装备、绿色生产、农业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和重点研发项目,形成一批农业自主创新成果。
2.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的集成应用与展示示范,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合作示范农场建设,通过先进的现代农业集成技术,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超市布局及数量。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公益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3.加快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及乡村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推进农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落地生效。
(五)建设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1.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持续整合农业农村领域资源,归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重要数据,充分利用农业信息媒体资源,整合市域内资源,打造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要情分析、主体服务、产品交易为一体的公益性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
2.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动5G、北斗卫星导航、农业遥感技术和物联网等在农业上的应用,鼓励发展智慧农机,支持发展农用航空服务,示范推广基于北斗导航的智能植保无人机专业服务。引入线上智慧生产系统,将种植养殖、屠宰加工、仓储流通全产业链数据化,加强玉米、水稻、大豆、生猪、肉禽、蔬菜、榛子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推进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标识化、可追溯化,构建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结合。
四、保障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开原市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全面完善本级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科技部门要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推进做好院地合作,完善科技特派团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政策协调,共同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阵地,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科技创新的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参与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践,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驱动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5
开原市人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为支持开原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吸引、培养优秀人才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集聚,积蓄发展动能,力争我市早日建设成生产轻简智能高效、产业体系健全发达、经营主体集中活跃、产品绿色安全高质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结合开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农业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需要。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人才引进举措,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集聚人才动能
1.拓宽人才来源渠道。通过“一村一名大学生”、“雁归计划”、驻村第一书记、合作社招聘、创业扶持、产业吸引等途径,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流动。加大农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力度,激发各类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2.建立农业领域人才库。组织动员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对农业领域人才进行摸底调研,将省、铁岭市专家、高级农艺师、种养殖能手、农村合作社带头人等各类人才作为入库对象,统计人才区域分布、工作领域、主要成就等基本信息,并对基本信息按类别进行分类统计、登记入册,实时更新数据库。
3.深化校地校企合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专家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引进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农业高科技人才,积极与沈阳农业大学、省及铁岭市农业科学院、辽宁职业学院等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争取在我市建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借助农业高校人才和科研资源优势向我市倾斜,研发新品种,升级新技术,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
4.返聘退休农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退休专业技术人才有技术、有经验、有人脉的特点,开展农业农村技术“传帮带”、“下基层”,同时鼓励退休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二)多维度推进人才培育,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升人才“竞争力”
1.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围绕粮食、高效畜牧养殖、绿色蔬菜和特色苗木花卉林果等四大主导产业,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重点培育农业经理人等经营管理型、种养大户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形成现代化“新农人”群体。
2.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围绕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一批引领乡村产业转型的农村企业,依托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宣传推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企业家等典型范例。
3.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职责履行,广泛集聚资源壮大农技队伍,激发人才活力,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流科技带头人,支持产学研结合,让人才“动”起来,成果“活”起来。
4.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职业经理人、农村电商销售人才培育,面向致富能手、村(社区)后备干部、农业合作社领办人、种养殖大户等乡贤能人,建立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善于经营管理、开拓市场能力突出的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谋划开展符合本地发展的产业规划,发挥新农人的资源整合及市场运作能力,助力我市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多元化发展。
(三)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1.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渠道。对于长期在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
2.做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认定、评审工作,组织参加高级职称农民评审,提高农民提升技术积极性,为评为高级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发放1万元奖励,并在项目申报、参与培训、人才评选上享有优先权。开展农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挖掘选拔一批农业专家、种粮大户、合作社种养殖能手等优秀人才,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四)加大人才激励奖励,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
1.落实生活住房补贴。从2023年开始,对涉农企事业引进的毕业两年内、新入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和本专科生,可享受期限为3年的生活补贴,博士2万元/年、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万元/年、本科生2000元/年、大专生1000元/年。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一次性7万元、5万元和3万元购房补助(5年内未按照协议履行约定的,应按比例退返补助金)。
2.优化服务保障。为评为“兴辽英才农业专家”、“辽北英才”及市级农业专家人才提供特殊人才服务,在职称评聘、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服务、出行便利等方面,提供“管家式”人才服务,全面提升人才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成立开原市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全面完善本级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人才相关政策,吸引培育更多的人才投入到我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来,助力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阵地,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参与到我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中来,进一步营造人才支持服务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开原市财政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切实保障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示范区建设。结合开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力推进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
2、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3、继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三、工作措施
1、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2、全面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支持力度
4、激发社会资本投入
5、优化资金使用
6、加强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财政支持
7、推动农业农村与现代经济相融合
《开原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用地保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支持开原市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强化黑土地保护利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积极发展乡村设施农业建设,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面积保持在1757430亩以上,耕地保有率达到100%。新增配套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要提供保障。
三、主要任务
1、抓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提升耕地质量。做好水毁耕地复垦工作。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3、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农村建设用地复合利用。4、
4、开展退化污染耕地整治。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5、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加强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依法保障用地需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
《开原市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我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结合开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调动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为推动我市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推广涉农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快速有效办理。
2、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普惠制金融产品。创新特色金融产品。落实各级关于降低支付手续费的政策,持续加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经济。
3、开展银农对接活动。金融机构向企业直接进行金融产品讲解和推荐。设立的“开原市助企纾困政策服务专栏”,让经营主体通过平台了解金融产品。
4、智能化惠农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持续推进线上贷款的使用,加大对数字化、智能化农业的金融支持,逐步完善智能化助农惠农金融服务。
5、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提高宣传效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金融政策支持
3、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4、抓好宣传引导
《开原市科技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支持开原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技术跨越,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队伍逐步壮大,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科技特派团建设实施更加完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1、推进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推进种养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
2、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生态循环种养。
3、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推进品质提升。推进品牌打造。推动标准化生产。
4、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建设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农村实用人才。
5、建设智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
四、保障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
《开原市人才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吸引、培养优秀人才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集聚,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 “三农”工作队伍,为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农业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需要。
三、重点工作
1、优化人才引进举措,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集聚人才动能。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建立农业领域人才库。深化校地校企合作。
2、多维度推进人才培育,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升人才“竞争力”。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3、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渠道,做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审。
4、加大人才激励奖励,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环境。落实生活住房补贴。优化服务保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