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执法检查
发文机关: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1-15 08:31:31
标  题: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开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文件 file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1

市民宗局

全市部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真餐馆、大型农贸市场及超市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商户

检查企业是否申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否存在“清真不清”“假冒清真”等问题,商品流通场所的经营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等。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1-2月

2023年7-8月

现场检查

2

市发改局

在建项目企业

对企业在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监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令第14号)第三条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对粮食经营活动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4月7日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五章

第四季度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现场检查

管道企业(国家油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铁岭站、国家油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昌图站)

检查管道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每周

现场检查

3

市统计局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入库房地产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查看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会计、税务账本、施工现场、生产现场、库存等情况以及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农业、人员工资等统计原始报表数据,检查是否存在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现象,是否存在指令报送、代报等统计违法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4

开原市公安局

开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治安防范情况、出入库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国网开原市供电公司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铁岭港华燃气公司开原分公司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铁岭开原经营部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铁岭石油分公司开原油库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开原市北方保安公司

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开原市金盾保安公司

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4

开原市公安局

开原市汽车客运站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开原市交通公交有限公司

检查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5

市水利局

1.开原市胜利牧业有限公司

2.开原市中固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3.开原市宏运汽校

4.开原市顺达加油站

5.开原市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水表运转是否正常

2.取水许可证、缴费台账是否健全

《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2023年7月

现场勘验

查阅档案

6

市气象局

对各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及其施放活动

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证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情况、设置识别标志情况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军委令第371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

审查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车间或库房、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防雷装置安装情况、防雷装置日常维护情况、防雷装置检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

审查

7

市人社局

1.开原大有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开原市福元食品有限公司

3.辽宁众星塑料有限公司

4.辽宁中浙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5.辽宁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6.开原市北方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7.开原市久慕食品有限公司

8.泓博智源(开原)药业有限公司

9.开原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0.辽宁至格铝业有限公司

11.开原凯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2.沈阳市佳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原分公司

13.辽宁宝源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4.开原恒达烘干设备机械厂

15.开原星都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16.开原市恒昌物资经销处17.辽宁开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开原市万达印刷包装机械厂

19.开原亨泰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20.开原市金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21.开原市华盛食品厂

22.辽宁友爱家化集团公司

23.辽宁普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4.辽宁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5.开原市同禾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26.开原市王兴轮胎城

27.开原市鑫荣车辆销售服务中心

28.开原市康复口腔门诊部

29.开原市协合爱心妇女儿童用品商行

30.开原市兴源食品商行

1.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4.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遵守职业中介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3年7-9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等

8

市新闻出版局

印刷厂

1.是否取得《印刷业经营许可证》;2.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是否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3.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专用证件是否有委托单位出具的委托印刷证明;4.安全生产,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第一、三季度

现场检查

出版物发行单位

1.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2.各种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3.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4.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5.是否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等。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

第二、四季度

现场检查

影院

1.是否取得电影放映许可证;2.影院安全生产,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3.电影院是否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等行为;4.是否存在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第一、四季度

现场检查

9

市商务局

城乡加油站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2.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3.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4.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5.销售走私成品油;6.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7.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8.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9.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10.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2006年12月4日发布)

1-3月

现场检查

从事家庭服务商户

1.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的;2.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3.未按要求提供信息的;4.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5.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行为。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11号,2012年12月18日发布)  

4-6月

现场检查

9

市商务局

城乡从事特许经营商户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直营店数量少于2个,并且经营时间不超过1年的;

2.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事先支付费用,而未向被特许人说明其用途等的;

3.对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

4.特许人未按规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2007年2月6日发布)                  

7-9月

现场检查

城乡经营汽车销售商户

1.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2.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3.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4.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5.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6.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10-12月

现场检查

  

10

市医疗保障局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监督检查、举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5号)

每年度一次

现场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改)第七十七条、七十九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

每年度一次

现场检查

11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

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检查环保装置运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检查排污单位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排放、贮存情况;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情况,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情况;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每季度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12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随机)

检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登记事项情况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企业公示信息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

第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眼镜制配企业

检查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计量器具制造企业

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13

市烟草专卖局

随机抽取的烟草零售户

检查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规范经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实地检查

14

市卫生健康局

兴东纸业、卫华重工、新创水泥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20家

对相关企业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第二、三季度

现场查验

开原市自来水公司、开原星瀚管业有限公司等饮用水及涉水产品企业3家

对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第二、三季度

现场查验

开原洁源消毒服务中心等餐饮具清洗消毒企业1家

对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

第二季度

现场查验

亿维源药业公司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

对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

第二季度

现场查验

15

市自然资源局

1.开原市四合顺硫铁矿

2.铁岭市华誉矿业有限公司

3.开原市八棵树镇陈家村生宝石场

企业是否生产、采矿证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越界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1.开原市翔龙矿业有限公司

2.开原市八棵树镇鹏达石灰石二矿

3.开原市八棵树镇太平沟采石场

企业是否生产、采矿证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越界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1.开原市天成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

2.开原市下肥地乡兴财硅石矿

3.开原靠山郭家沟嘉利矿

4.开原市黄旗寨乡上顶子村钾长石矿

企业是否生产、采矿证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越界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季度

现场检查

1.开原市靠山镇真兴石矿

2.辽宁奥斯莲实业有限公司开原分公司

3.开原市勇胜建材厂

4.开原市中固镇王广福村采石厂

5.开原市靠山镇太平矿业有限公司

6.开原市靠山镇门槛沟石场

7.开原市铭隆矿业有限公司

8.开原市上肥地乡挠贝村石场

企业是否生产、采矿证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越界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16

市民政局

经营性公墓

对经营性公墓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检查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

第三季度

年检、现场检验

殡葬服务

对违反《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铁岭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检查。

《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铁岭市殡葬管理办法》(铁岭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

12月30日前

现场检验、查验、年检

养老机构

对养老机构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查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12月30日前

现场检查

社会组织

对社会组织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修订)《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2021年5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12月30日前

随机抽查或年检

17

市农业农村局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种子经营单位

1.经营的品种是否审定或登记,种子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描述是否完整;

2.经营的种子是否备案,是否建立销售台账,是否按规定制作保存经营档案;

3.种子质量是否达标,是否经营套牌、假冒侵权及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通过;2021年12月24日修正)、《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种子经营户

1.在报检过程中是否弄虚作假;

2.是否伪造转让植物检疫单证;

3.是否存在无检疫证擅自调运植物产品的行为。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农药经营户

1.检查经营资质、农药采购销售台账,设立分支机构是否变更经营许可证;

2.检查是否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是否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3.检查是否存在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农药、农药经营场所经营食品。

《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肥料经营户

1.检查经营资质;

2.检查生产经营的肥料成分与登记证内容是否相符;

3.检查肥料登记证号真伪;

4.检查生产销售包装上是否附标签;是否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是否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17

市农业农村局

全市行政区域内兽药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

1.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手续;

2.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兽药行为;

3.兽药品是否分类摆放;

4.查阅生产、经营记录;

5.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使用假劣兽药;

6.查验动物诊疗机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2020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兽药经营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发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2号发布,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22年8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0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8月22日经农业农村部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三季度

现场检查

17

市农业农村局

全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场点

1.是否申请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屠宰加工人员健康证;

2.动物防疫条件,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配置情况;

3.屠宰动物种类、数量、来源、健康状况、畜禽标识佩戴情况、检疫申报;

4.“非洲猪瘟”检测情况及各项记录和制度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通过,2021年1月22日修订,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季度

现场检查

17

市农业农村局

全市行政区域内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种畜禽场畜禽质量、育种记录、技术人员资历;

2.检查生产记录、消毒措施、排污措施、各项制度及许可证的有效期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辽宁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10月12日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2021年4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修改)

第三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农机合作社

1.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

2.检查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发布,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企业生产的种子是否与生产许可证备案的品种信息一致;

2.种子加工、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种子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描述是否完整;

4.是否生产经营套牌、假冒侵权及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通过;2021年12月24日修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2022年1月21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订)、《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6号)

第四季度

双随机

抽查检查

18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网吧

1.是否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3.是否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准;4.安全生产,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歌厅、游戏厅

1.是否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2.游戏厅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3.安全生产,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4.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的歌曲库联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大戏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8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广播电视

1.不得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视节目;2.不得在转播过程中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3.不得将广播电视站出租、转让、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第二、四季度

现场检查

旅游景区

1.是否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2.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3.是否在景区醒目的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团体票价格;4.是否制定和实施旅游流量控制方案;5.景区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景区所取得的相应等级的标准,不得使用与景区等级不相符的标识。

《旅游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旅行社

1.旅游业务资质是否齐全;2.包价出团旅游是否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否规范;3.是否有非法转让旅游业务问题;4.是否有恶意竞争扰乱旅游市场行为;5.是否有超范围经营和虚假宣传行为;6.是否有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7.相关票据、资料、档案留存2年以上。

《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旅行社条例(2017修订)》(国务院令第676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19

市住建局

辽宁新创集团新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实名制、三包一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开原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明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持证上岗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开原市建成区内广告公司

对广告公司在开原市建成区楼体、墙体、路灯杆、擎天柱等载体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画面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破损等方面实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每季度开展一次

现场检查

随机抽查

  

  

解读 unscramble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二、基本内容

  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随机检查外,2023年度共计19个行政执法机关上报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市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后,市政府批复了此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三、出台意义

  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有利于减轻企业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有利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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