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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农用为主、多措并举,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重点围绕“肥料化和饲料化”的工作措施,全面实施秸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组织实施重点县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构建政策、工作、技术三大措施互相配套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度,实施水稻(68700亩)、玉米(140300亩)秸秆还田利用20.9万亩(保护性耕作地块与黑土地保护地块面积除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示范基地2个(庆云堡镇、金沟子镇各一个)。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做好草谷比监测工作。到2022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技术路径
(一)实施范围
重点鼓励秸秆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庆云堡镇、八棵树镇、开原街道计划实施水稻秸秆还田68700亩;八宝镇、业民镇、中固镇、下肥镇、李家台镇、莲花镇、威远堡镇、城东镇、金沟子镇、老城街道计划实施玉米秸秆还田140300亩;以牛羊等草食性动物规模养殖场(户)为补贴对象,鼓励秸秆饲料化利用。
(二)技术路径
1.水稻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将水稻秸秆离田后田间剩余无法处理的秸秆与秸秆根茬用旋耕机进行粉碎还田。
2.玉米秸秆旋耕覆盖还田
将玉米收割以后剩余秸秆通过旋耕机进行覆盖还田以便秸秆残体分散均匀并与土壤充分混合。
3.秸秆饲料化利用
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和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通过直接饲喂消化利用秸秆,促进秸秆过腹还田,推动养殖业、屠宰业、有机肥产业发展。
4.草谷比监测
在农作物收获前1—2天,在我市范围内,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5个行政村(5个行政村宜分布在3个及以上的乡镇),对玉米、水稻农作物进行采样,测算单位面积秸秆产量与籽实产量的比值,并做好秸秆资源台账。
四、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一)肥料化利用
依托拥有旋耕机等农用机械并配有北斗定位系统、能够及时上报矢量数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在庆云堡镇、八宝镇等13个乡镇(街道)开展秸秆还田20.9万亩(其中水稻68700亩、玉米140300亩),每亩补贴25元,共计522.5万元。
(二)饲料化利用
以规模场和专业户为补贴对象,要求规模达到牛养殖50头以上,羊养殖200只以上,鹿、驴、马养殖30头以上,以秸秆粉碎直接饲喂为主,按照饲料化利用秸秆每吨补贴20元,计划饲料化利用秸秆10.975万吨,共计安排补贴资金219.5万元。
(三)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监测
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相关监测材料。需支付第三方机构采样、水分测定等费用1万元。
(四)建设展示基地
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庆云堡镇和金沟子镇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各1个,共计1万元。
(五)项目验收
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共计10万元。
(六)项目监管
项目区各乡镇(街道)是推进秸秆还田的监管主体,监管主体通过实地勘察确定秸秆还田情况,对未按计划完成的实施主体进行督促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监管主体定期向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项目实施前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并在开原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后由乡镇(街道)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协议,实施主体可以按要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实施后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最终形成验收报告,并在开原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周期:2022年10月—2023年5月末。
2022年10月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做好秸秆还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22年11月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并检查督导乡镇(街道)尽快完成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任务。
2022年12月完成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2023年3—4月继续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
2023年5月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建伟 市 长
副组长:张国军 副市长
成 员:刘 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香辉 市财政局局长
高 俊 市审计局局长
汪 东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局长
相关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进同志兼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营造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基层组织和服务组织的作用,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成熟技术,提高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三)考核验收
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完成后,为了确保项目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首先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自验,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实施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出具验收报告,提交财政部门下拨资金。
附件:
1.开原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2.开原市2022年秸秆还田计划表
附件1
开原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实施内容 |
补助标准 |
面积、 数量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秸秆还田 |
每亩25元 |
20.9万亩 |
522.5 |
2 |
规模养殖场及大户秸秆饲料化 利用 |
每吨20元 |
219.5 |
|
3 |
测算玉米、水稻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 |
1万元 |
1 |
|
4 |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
每个5000元 |
2个 |
1 |
5 |
项目验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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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4 |
附件2 开原市2022年秸秆还田计划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耕地面积(亩) |
旋耕还田任务面积(亩) |
1 |
庆云堡镇 |
130307.758 |
水稻60000亩 |
2 |
八宝镇 |
97602.08 |
玉米15000亩 |
3 |
业民镇 |
58568.77 |
玉米3000亩 |
4 |
中固镇 |
57684.79 |
玉米5000亩 |
5 |
下肥镇 |
43206.09 |
玉米10000亩 |
6 |
八棵树镇 |
64321.64 |
玉米10000亩水稻5000亩 |
7 |
李家台镇 |
54692.56 |
玉米15000亩 |
8 |
莲花镇 |
38590.1 |
玉米2000亩 |
9 |
威远堡镇 |
61874.77 |
玉米3000亩 |
10 |
城东镇 |
44202.308 |
玉米10000亩 |
11 |
金沟子镇 |
106645.21 |
玉米65300亩 |
12 |
老城街道 |
34047.96 |
玉米2000亩水稻700亩 |
13 |
开原街道 |
34368.44 |
水稻3000亩 |
一、出台依据
根据《辽宁省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度,实施水稻(68700亩)、玉米(140300亩)秸秆还田利用20.9万亩(保护性耕作地块与黑土地保护地块面积除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示范基地2个(庆云堡镇、金沟子镇各一个)。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做好草谷比监测工作。到2022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范围
重点鼓励秸秆肥料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庆云堡镇、八棵树镇、开原街道计划实施水稻秸秆还田68700亩;八宝镇、业民镇、中固镇、下肥镇、李家台镇、莲花镇、威远堡镇、城东镇、金沟子镇、老城街道计划实施玉米秸秆还田140300亩;以牛羊等草食性动物规模养殖场(户)为补贴对象,鼓励秸秆饲料化利用。
四、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一)肥料化利用
依托拥有旋耕机等农用机械并配有北斗定位系统、能够及时上报矢量数据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在庆云堡镇、八宝镇等13个乡镇(街道)开展秸秆还田20.9万亩(其中水稻68700亩、玉米140300亩),每亩补贴25元,共计522.5万元。
(二)饲料化利用
以规模场和专业户为补贴对象,要求规模达到牛养殖50头以上,羊养殖200只以上,鹿、驴、马养殖30头以上,以秸秆粉碎直接饲喂为主,按照饲料化利用秸秆每吨补贴20元,计划饲料化利用秸秆10.975万吨,共计安排补贴资金219.5万元。
(三)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监测
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相关监测材料。需支付第三方机构采样、水分测定等费用1万元。
(四)建设展示基地
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庆云堡镇和金沟子镇的田块(企业或主体)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基地统一竖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各1个,共计1万元。
(五)项目验收
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共计10万元。
(六)项目监管
项目区各乡镇(街道)是推进秸秆还田的监管主体,监管主体通过实地勘察确定秸秆还田情况,对未按计划完成的实施主体进行督促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整改。监管主体定期向开原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项目实施前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并在开原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确定后由乡镇(街道)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协议,实施主体可以按要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