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文员派驻乡镇(街道)指导基层消防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消防
发文机关: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2 14:10:18
标  题: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消防文员派驻乡镇(街道)指导基层消防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开政办发〔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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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压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推进全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辖区面积大、基层消防基础薄弱的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开原市消防救援大队抽调7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消防文员分别进驻火灾风险较高的开原街道、老城街道、新城街道、威远堡镇、庆云堡镇、中固镇、业民镇,专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工作。

  派驻消防文员指导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是市政府充分研判火灾形势,针对当前我市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消防工作进入新阶段、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作出的重要安排,是现有消防管理工作机制的有益补充和延伸,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基层火灾防控力量的作用,推动基层消防工作向纵深开展。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机制,由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派驻消防文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督导,统筹安排派驻消防文员的工作时间,并结合乡镇(街道)意见加强对派驻消防文员的考核。

  

  附件:开原市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开原市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根据当前消防工作实际需求,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派消防文员到乡镇(街道)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明确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

  二、指导乡镇(街道)规范消防档案资料。

  三、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

  四、指导乡镇(街道)对辖区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五、指导乡镇(街道)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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