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期 访谈主题: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2日

  

  随迁养老的父母、在外打工的群众以后不用再为异地报销医药费跑腿啦!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高速公路”已经修通,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系统已全面启动,本省和外省联网运行啦!我们参保人员如何方便快捷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呢,今天我们请来了开原市医疗保障局刘亮亮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异地就医的一些政策。

  刘亮亮: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政务访谈节目,为大家介绍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异地就医如何备案和结算是广大参保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我们医保局及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等服务。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什么是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是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市以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行为。

  主持人:异地就医怎么结算呢?

  刘亮亮:异地就医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在就医时完成医保结算的为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只需支付由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医疗保险应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垫付资金返回参保地完成医保结算的为手工报销。需要说明的是: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由于信息系统整合,目前暂不能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在此期间,费用由个人垫付,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待信息系统整合完毕后,可实现异地直接结算。

  三、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属于以下人群范围的,可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第一类人群: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

  一是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二是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的。

  第二类人群: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一是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二是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开原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第三类人群:异地转诊人员

  因我市医疗机构诊断不了的疾病或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转到省内或外省就医的患者。

  第四类人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已在开原市医保中心填报异地安置表的退休人员。

  四、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可以通过以下任意渠道申请备案。

  1.窗口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下同)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交相关备案材料。

  2.电话(传真)办理。本人或委托人通过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请,通过传真提供备案材料。

  3.网上办理。在铁岭市政务服务网(一网通)申报直接办理,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零跑腿”、“不见面”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的备案等服务。

  五、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哪些手续?

  1、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派驻异地工作的证明(证明职工本人被派驻外地工作六个月以上)并加盖公章。

  2、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或异地户口复印件(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须加上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或办理人名下的异地房产证复印件。

  3、他人代办的,提供上述手续的同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或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或异地户口复印件(如果户口没有迁移的须加上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或办理人名下的异地房产证复印件。

  5、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的相关证明或监护人已办理异地长居或异地工作就医联网结算备案。

  六、办理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什么时候生效?

  医保经办机构在工作日收到备案申请后,原则上即时办结生效;通过互联网备案申请的, 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参保人员;在非工作日收到备案申请后,原则上于上班后第1个工作日办结生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生效后,如不取消则长期有效。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原则上限当次治疗有效。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疾病不设就医次数限制。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七、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费用,执行铁岭市“门槛费”和报销比例,药品报销范围和诊疗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医保部门规定的范围。

  八、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又需要回我市住院怎么办?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如临时回我市时突发疾病或急诊抢救,按铁岭市医保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九、怎样撤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一年后又回到我市居住,参保人员应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十、异地哪些医院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凡已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均有“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明显标志。

  十一、办理入院时需要什么手续?

  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医院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时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多退少补。

  十二、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即时结算怎么办?

  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十三、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但在异地突发疾病应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但在异地突发疾病的,家属可凭急诊急救证明回我市办理手工报销。

  十四、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如何结算费用?

  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手工报销执行我市支付范围和待遇政策,从收齐材料之日起,完成报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十五、手工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住院费用手工报销材料包括: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是重要的惠民、利民、便民工作。跨区域、跨省市直接连网结算,尽管存在着较多的困难,但我们医保系统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医保局的支持、指导下,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攻坚克难,继续提高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城镇职工咨询电话:73600683

  城镇居民咨询电话:73600623

  城乡居民(新农合)咨询电话:73895200 7389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