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50元/月。
补贴期限: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31日。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等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就业援助服务科:024-76215713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县:024-78833252 开原市:024-79687109 昌图县:024-75824230 西丰县:024-77814610 调兵山市:024-76866296 银州区:024-74829606 清河区:024-72115117 开发区:024-72690458
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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