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

来源:开原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开原市政务服务大厅

工作人员服务礼仪规范

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营造“讲礼仪、讲规范、讲形象”良好氛围,优化办事环境,根据服务礼仪的有关要求,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特点,特制定本规范。

一、窗口人员守则

1、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接受监督,秉公办事;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办事规范,高效务实

3、团结互助,尽职尽责,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4、佩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耐心答疑;

5、讲究卫生,维护秩序,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6、拒请拒贿,清正廉洁,争创一流,开拓进取。

、服务仪表

第一条  仪表举止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端正、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和活力。

第二条  工作时间必须规范着装,佩戴工作牌。穿着整洁、挺括、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衬衣下摆束入裤腰或裙腰内,袖口扣好,不挽袖、挽裤。

第三条  仪容整洁、合适、精神。女士宜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当众化妆或补妆、佩戴夸张饰物;男士不蓄胡须、不留长发怪发。发型、发色应适宜。不得着异装、穿拖鞋和后跟无攀的凉鞋。

、服务语言

第四条  语言文雅、和气、谦逊、得体,做到内容美和形式美的统一。

第五条  推广普通话。接待服务对象原则上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谈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第六条  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热情专注,微笑服务,做到“服务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一)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业务时,要主动招呼“您好”。

(二)服务对象较多时,要说“请您稍等”、“谢谢您的合作”。

(三)服务对象等待时间较长时,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

(四)遇到熟人前来要求优先办理业务时,要说“对不起,人很多,请按次序排队等一会”。

(五)经办人员遇有急事不得不停下来处理时,要说“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

(六)服务对象找错窗口时,要说“请到XX窗口办理”,同时抬头抬手示意。

(七)服务对象填错表格等材料时,要说“对不起,您的XXX项内容填错了,应该XXX填写,请重新填写一份好吗”。

(八)因服务不周到,造成服务对象对业务办理工作不满意时,要主动、诚恳地向服务对象道歉:“真对不起,请原谅,您还有什么要求吗”。

(九)得到别人的帮助、配合或礼让时,要说“谢谢”。

(十)业务办结后,要说“欢迎您再来”或“再见,请走好”。

第七条  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以说“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第八条  接听办公室电话应说“您好,开原市政务服务大厅XX窗口”或“您好,开原市政务服务大厅XX科(所)”。如果不是自己的电话,应说“请稍等一下”,并尽快转给相关人员。如果当事人不在,应说“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通话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重要事务应做好记录。通话结束时说“再见”或“谢谢”。使用移动电话,除遵循一般电话礼仪外,还要遵守公共场合的礼仪。

    第九条  服务忌语

(一)当服务对象咨询时,不能回答“不知道”、“不晓得”、“问他们去吧”。

(二)当服务对象找错窗口,不能回答:“那边”、“有牌子,自己看”。

(三)当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业务时,不能回答“等一会,没见正忙吗”、“别啰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

(四) 当服务对象提出疑问时,不能回答“听我的,叫你咋办就咋办”、“怎么还不明白”、“真烦”“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的记性真差”。

(五)当服务对象填错表格等材料时,不能回答“你这人怎么这么笨”。

(六)当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业务较迟时,不能回答“这么晚才来,不办了”、“下班了,明天再来”。

(七)当服务对象排队拥挤,催促工作人员时,不能回答“急什么,没看我正在忙吗”、“别挤了,挤什么挤”、“你这人素质真差”、“要办快说,不办靠边,下一个”。

(八)当服务对象提出批评意见时,不能回答“我就这态度,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有意见告去”。

(九)当服务对象要求予以解释说明时,不能回答“不知道”、问别人去规定就这么定的,你不会自己到网上去查呀”。

(十)其他容易伤害感情的不文明语言。

、服务行为

第十条  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不得吃东西、听耳麦、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票。办公区域要保持环境清洁,办公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第十一条  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时,实行首问负责制,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属其他岗位职责的,要热心地引导到相关窗口;属于政务服务中心职责以外的,要耐心说明,并尽可能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第十二条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办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有关要求,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手续;对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手续;对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一次性告知的事项,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第十三条  给服务对象发放证书、证照时应双手递交,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如何办理:“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XX窗口”、“这些办好后,接下去要办XX手续。”

、会议礼仪

第十四条  参加会议应提前到达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第十五条  遵守会场纪律,依据会议安排入座,专心听讲,做好记录。禁止有碍视听的不良举止和噪音,手机关机或调整到静音或震动状态。会场内不接听手机。

第十六条  有上级领导或重要来宾参加,应在他们到达时起立并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离场时应让领导或来宾先走,并以热烈的掌声欢送。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政务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第十八条  本规范将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本规范纳入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服务质量评价、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内容。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形给予集中培训、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并建议进驻部门或报请相关职能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