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开原市纪委监委关于 <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服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开原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一)考勤制度
严格落实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早、中、晚签四次到。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为正常工作时间,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请销假制度
1、因工作原因临时外出,需在《临时外出登记簿》上写明去向,离开后随时保持手机畅通。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由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人事股备案。
3、假期结束后,应向批假领导报告,并到人事股履行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凡不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工作纪律与环境卫生制度
1、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吃早点、上网炒股以及玩电脑游戏,严禁用工作电话聊天、拉家常。
2、工作期间要求着装干净整洁,服务窗口要求穿正装。
3、为企业群众服务时,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冷硬横顶”。
4、办公场所要求窗明几净、内务有序、资料摆放整齐,注意用电安全。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严格执行向办事群众发放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清单、一张表单等材料规定,使办事群众能够一次性地、系统性地了解所需提供申请材料和整个办事流程。
(五)“三集中、三到位”制度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铁岭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审批事项需通过“一体化政务审批平台”完成审批,不允许出现体外循环,线下办理现象。
(六)监督检查制度
局机关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按照开原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定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业务指导和例行工作检查,填写问题台账,召开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方案。
(七)奖惩制度
1、实行10积分管理制度,对迟到早退、工作态度怠慢的工作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积分;得到营商中心和群众表扬一次增加1积分。
2、年度考核时,累计积分将做为评定不合格、合格、优秀等级的重要参考指标。
3、在评优选先时和职级晋升时,把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同志作为优先候选对象。
4、对累计积分连续两年低于6分者,将根据情况调离目前工作岗位。
5、对被群众举报(视情节)或被暗访组通报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档次,直接退回原单位。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