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民政局:以“三大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开原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今年以来,开原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围绕提升民政服务效能,夯实基础、创新模式、精准施策,促进民政系统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始终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服务效能上做“加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提供优质特色政务服务。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社会事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着手,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落实告知承诺制度。要求从今年起,在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时,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向举办者、出资人说明社会服务机构性质及服务开办资金类型。同时行政审批部门与举办者签定《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出资人填写《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组织发展。

  二是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坚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与社会运营同发力,增强营商“民政力量”,把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理教育、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经营检查,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积极推行各类便民服务。年初以来,开原市民政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等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统一设立 “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服务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规范服务流程,统一受理、转办(介)社会救助申办事项。开通网上办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困难群众通过“辽事通APP”,办理社会救助,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推动救助服务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实现。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下一步,开原市民政局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设为抓手,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