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自开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知识培训以来,我市诊所管理进入“备案时代”,卫健局立足实际,简化条件,放管并重,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诊所监督管理,推动诊所规范化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完成备案诊所共71家,诊所备案制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规定,实施《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后,单位或者个人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申请诊所执业备案。相较于从前,诊所备案制为先发证后现场审查,诊所设置人或设置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且内容通过实质性审核即可当场发证,大大缩短了办证时间。
下一步,卫健局将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全面将诊所由设置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将备案的诊所纳入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在方便诊所举办的同时,确保诊所医疗服务的质量与安全,推动诊所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