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乡村振兴健康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开原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3日

  开卫发〔2021〕13号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乡村振兴

  健康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健康项目管理与实施,充分发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通过乡村振兴健康项目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开原市扶贫办做好推进乡村振兴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岭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健康项目管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健康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

  项目申报应坚持村卫生室鉴别、乡卫生院审核、市审批的方式逐级申报。项目确定要严格执行审议公开制度,公示期为10天。项目包含(1)项目名称(2)项目规模(3)项目实施可行性(4)项目效益分析(生产效益、扶贫效益等)(6)项目结论。

  项目批复后,要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进行公告,

  为期10天,公告无异议后,项目主体结合实际,适时开展

  工作。

  三、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按要求进行项目库建设录入工作。

  二是对项目资金按项目进行分配,依据《开原市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及本级整合资金安排意见》与实施项目有效对接。

  三是项目要全程实施监督与管理,项目需要在项目村进行公示。

  四是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并对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健康项目实施综合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须及时全部拨付到项目主体单位,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到账之日起,资金闲置超过六个月以上,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二)资金使用范围

  健康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

  (三)加大资金监管

  加强对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监督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管护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群众对所实施项目资金分配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1年收到乡村振兴健康项目发展资金40万元,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免费体检、投药
  2. 项目实施地点:乡镇街卫生院
  3. 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10月30日
  4. 项目受益对象: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
  5.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建档立卡患病已脱贫人口进行体检及家庭治疗免费投药;体检2500人,投药4万元
  6. 项目资金规模及来源:资金40万元(开原市本级资金)
  7.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卫生健康局   董许权

  8、绩效目标:(①健康项目资金40万元②带动2500人体检;对患病已脱贫人口免费投药③2500人×144元=360000元;投药4万元④受益人满意程度100%)

  9、防贫机制:(①项目所受益的2500人)

  六、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原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