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依据《开原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意见》(开委发[2018]10号)和《开原市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推荐、由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牵头,农发局(动监局)、扶贫办、多经局和旅游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联合组,于2018年11月底分别对全市11家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全市44个产业扶持项目,投入资金672.2万元进行了全面验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项目成效、项目完成情况,全部符合产业扶持政策,现予以公告。公示期为7天,从2019年2月15日起公示,止于2月22。
开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