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与投诉

来源:开原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医疗行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投诉方式

  行风办专人负责接待投诉工作,办公室电话:024-7383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