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来源:开原市金沟子镇学校 张丽娟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教师应参加学校定期进行的业务学习、学校集中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 每次的业务学习时间。 由教导主任负责,由学校教务处 、师训处制订全学期的教研和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2、 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培训、校内辅导学习,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和听课、评课及其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因病、 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向教务主任请假,记载出勤情况。

  3、 教研组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组、 各室负责人召集,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或进行集体备课等活动。

  4、业务学习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课时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每人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培训学时, 业务学习缺席达20%以上,不能评选为先进。

  5、凡参加学习人员必须思想集中 积极发言, 认真做笔记,不得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其他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6、 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教学为中心, 以教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教学为中心, 以教科研促教字,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7、 教师间互相学习,共同促进 有不懂的问题, 互相请教。

  8、 每次学习按安排的位置就坐, 期末每位教师将学习笔记交校长室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