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开原市中固小学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市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30分钟以口头、1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每天组织安全巡查、每月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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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1.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每学期制定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等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尽量的做到内容全面、深浅适度,形式丰富多样,寓教于乐。

  2.有计划的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定制度,使师生了解、知情学校的安全规定。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季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滑冰、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4.加强危险药品知识教育,学校危险药品进出必须有两人在场,并对进出日期、多少、用途、经手人进行登记,定期对危险药品库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发放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如:报刊音像、文艺活动、会议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6.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防火、防洪、防地震、防踩踏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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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起到事先防范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本制度: 

  1.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任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煤气、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隐患排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检查情况记录。学校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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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要求如下:

  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不符合消防耐火等级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必须灭火器等灭火工具。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6.图书馆、生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防火器材粘贴使用说明。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学校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学校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负责人:刘忠伟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德育(政教)处负责人:李 宏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务处负责人:许桂媛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负责人:赵文军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食堂消防安全设施。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掌握“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5.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除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掌握“四个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5.严格遵守禁烟、防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6.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7.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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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值班值宿制度

  为了彻底消除学校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加强值班值宿,坚决杜绝学校财产的丢失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受到各种伤害,特制定此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岗,做好交接班手续。

  2.对重点部位(微机室、电教室、财会室、仪器库)要勤巡视、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3.值日值宿当班期间,要不定期巡视,不许饮酒、不许干私活。

  4.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工作,接转外来电话并做好记录。

  对重要信件、邮件、电话通知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或个人,暂时处理不了的要转交下一班值日、值宿人员处理。

  5.本单位人员来校要做好记录,写明来校原因和离校时间。

  6.学校除了正常时间值班值宿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汛期、国庆、寒假、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要安排对应时期的领导工作小组实行带班领导责任制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7.发现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注:领导成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 

  带班领导成员要不定期进行查岗。学校办公室主任及负责安全工作人员每天要检查督促值日值宿情况,及时补充漏岗,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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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要在大门口建立警卫室。

  2.学校门卫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3.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放假期间校门关闭。保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

  4.学校安保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5.对于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6.对于携带物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进行盘查、询问,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7.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门卫要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专用教室是学校安全保卫的又一重点部门,平时要由专人负责,严加防范。

  2.使用时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当天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离校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是否牢固。 

  3.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 

  4.各室设施、设备未经专管人员与学校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带离本室。 

  三、加强对校舍设施与水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电源、门窗玻璃、室外体育器材等,平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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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的安全状况是动态变化的,为确保校舍正常安全使用,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危房报告制度。

  1.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负责危房管理的组织,实行管理岗位制。

  2.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危房管理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3.定期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

  4.及时上报危房隐患,学校负责人每天坚持检查学校校舍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5.学校每月必须组织对校舍、危房进行一次大检查。

  6.建立危房隐患上报登记制。

  7.对存在隐患的危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或拆消、或维护,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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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要在大门口建立警卫室。

  2.学校门卫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3.按规定准时开关校门;放假期间校门关闭。保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

  4.学校安保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5.对于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或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6.对于携带物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进行盘查、询问,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

  7.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门卫要对直接责任人负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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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3.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4.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5.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6.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7.当晚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9.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0.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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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出入登记制度

  1.严格出入制度,杜绝闲杂人员出入校园。学生出入校园严格按照“个人请假——班主任核准——门卫登记”的流程办事。

  2.来客、家长来访实行登记制度,上课期间采用封闭管理,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谨防闲杂人员干扰学校教学秩序。 

  3.任何校外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纪录车辆牌照、车型、颜色和出入校时间。 

  4.任何校外人员来访,需认真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必须写清来访人身份、来访对象、来访事由等。 

  5.给学校服务的车辆,由学校领导批准及门卫处放行,方可进入。 

  6.所有非本单位车辆拉出的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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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全校师生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定期对师生进行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教学设施的安全教育活动。

  3.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4.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5.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门户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及时疏散。

  6.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运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要有记录,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易腐蚀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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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工作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接受教育体育局、卫生、防疫、质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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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饮用水检验报告记录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严禁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严禁采购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6.严格食品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人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入食堂加工。 

  7.采购肉类(含制成品)和奶制品等有相对固定采购渠道的,要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保证食品质量,明确供货责任。

  8.食品采购要根据菜单安排,做到及时、保质、保量,不影响食堂加工制作。

  饭菜留验、饮用水检验报告记录:

  1.师生用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克样品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48小时以上。 

  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 

  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

  5.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6.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7.学校多选用桶装纯净水,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8.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 

  9.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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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

  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2.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4.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5.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学校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6.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7.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学校要组织自查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专业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学校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行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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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层平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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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不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2.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利用致家长一封信等宣传形式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3.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开学第一课”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4.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5.学校开展活动时,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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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1.全面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建立专项档案,掌握准确详实的资料。

  2.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等黑车,确保乘车安全,对学生及家长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3.督促、告知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及时检测,并定期维护。

  4.接送学生车辆应张贴由公安、教育部门制发的统一标识。 

  5.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6.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黑车、拼装车、报废车的治理打击,禁止接送学生车辆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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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并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校内外集体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上级教育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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