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关于推荐铁岭市“十四五”第二批名优教师的
补充通知
各学校:
铁岭市“十四五”第二批名优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经过评选小组严格按照铁岭市文件进行评审,去掉不符合上报条件的教师,现将名优教师空余学科情况发给各学校,各学校按照空余的学科和项目,再次组织申报,每校每个学科限报1人。学校要认真审核上报教师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上报。
一、申报项目和学科
1.初中骨干教师:语文4人、数学、思想品德3人;英语5人、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各2人;地理、综合实践、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劳动教育各1人。
2.高中骨干教师:语文、数学各2人;物理、生物、地理、历史、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教育各1人。
3.幼儿园教学新秀1人、幼儿园名园长1人、幼儿园骨干教师1人,幼儿园学科带头人1人。
二、申报条件
(一)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章守纪,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三五”以来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优秀课,或拥有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专题讲座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技能与素养竞赛中获奖。
4.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三五”以来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结题证书,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 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优秀论文证书,或参与(主持)市级以上教材编写,或创编课程得到推广使用。
5.小学、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学一级教师中有特别优秀的(需兼条件 3 各项要求)可破格遴选,遴选率不超过 20%。
6.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融合到学科教学中,并获得过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成果。
7.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正职校长、书记不参加推荐,副校级领导遴选率不超过 20%。
8.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50 周岁以下(1973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
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援疆援藏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
(二)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已经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年龄条件,年龄原则上在 50 周岁以下(197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的可申报,还应具备:
1.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十三五”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三五”以来独立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研训专题任务不少于 2 次。
(三)名园长评选条件
在具备市级骨干校(园)长遴选条件基础上:
1.全面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依法治 校,治学严谨,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十三五”以来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提升,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在本地区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3.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教育科研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学校管理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十三五”以来承担过市级以上教 育科学研究课题并有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编著过教育、管理类著作等。
4.所在学校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还应具备:
1.具有先进的办学理论和前沿的教育思想,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独特的办学思想,成功的办学实践经验,在深化办 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近五年来所在学校教育教学业绩卓著。
2.具有指导中青年校长专业成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送培下乡活动,在本区域内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在市级以上业务活动中做过交流,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深受师生及社会赞誉。
3.“十三五”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校长或专家型校长。
(四)幼儿园教学新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教育思想正确,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先进,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课堂教学。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三五”以来曾获县区级以上优秀课,或承担对外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技能与素养竞赛奖。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三五”以来参与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优秀论文证书。
5.曾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6.身心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上报佐证材料要求
(一)骨干教师
1.身份证复印件(确定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证书复印件(含所有高等教育学历)。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十三五”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6.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单项荣誉类证书复印件。
7.“十三五”(即2016年,以下同)以来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专题讲座、教学技能与素养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8.“十三五”以来科研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主持课题的需同时提供开题证书或文件)。
9.“十三五”以来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并提供网上检索证明(知网、万方、龙源、维普)。
10.“十三五”以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材编写或创编课程复印件。
11.援疆援藏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1.市级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确定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十三五”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4.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单项荣誉类证书复印件。
5.“十三五”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证明佐证材料复印件(要求同市骨干要求中的7-10条)。
6.在市级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完成研训专题任务的邀请函、获得的相应培训证书及送教下乡示范课等材料复印件(不少于2次)。
(三)市级教学新秀
1.身份证复印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2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县区级以上先进荣誉类表奖证书复印件。
4. “十三五”以来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并提供网上检索证明(知网、万方、龙源、维普)。
5.“十三五”以来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团体优秀论文复印件。
6. “十三五”以来科研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主持课题的需同时提供开题证书或文件)。
7.“十三五”以来县区级以上优秀课、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教学技能与素养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市级名园长
1.校(园)长任职文件复印件。
2.“十三五”以来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校长或者专家型校长证书复印件。
3.个人及学校的市级以上先进荣誉类表奖证书复印件。
4.“十三五”以来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提升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供本单位教师、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评比活动中取得的证书复印件,如:教师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学生获得的竞赛类奖项等)。
5.“十三五”以来所在学校在建设、管理、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6.“十三五”以来科研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主持课题的需同时提供开题证书或文件)。
7. “十三五”以来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复的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并提供网上检索证明(知网、万方、龙源、维普)。
8.“十三五”以来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管理类著作复印件(需提供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检索CIP号证明)。
9.所在县区教育局出具的三年内所任职学校无安全事故、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以及无违规违纪证明。
10.送培下乡活动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佐证材料复印件。
11.市级以上(含市级)业务活动交流展示佐证材料复印件。
12.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1.纸质版报送材料:《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材料:《汇总表》。
2.证书原件(身份原件不用)、复印件,并在每页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3.3月17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教育局216室,逾期不再受理。
4.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取消评审资格。
5.对弄虚作假并查实的,追究学校责任,并按规定取消选手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评市级先进等荣誉。
6.市级名优教师和名优校(园)长、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或称号。
开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