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业民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城乡各初中、高中:
根据《2024年铁岭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铁教通〔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城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的城乡社会青年均可报考普通高中。下列人员除外: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籍学生;
2.已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正式录取入学、但中途擅自离校或因严重违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
3.2023年因舞弊被取消2024年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中考科目、时间、命题范围及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升学考试科目、各科试题分数、时间、命题范围及原则按铁岭市教育局下发的《2024年铁岭市初中毕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学校及普通中专考生的录取,按省、市招考办文件执行。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由毕业学校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和办理报名手续。社会青年报名要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介绍信、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初中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并履行报名手续。
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学校审查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盖章,然后到招考办报名。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要在户口所在地报考普通高中,在外地读书、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要在居住地所属学区初中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各初中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接收报考。在开原各初中就读的外地户口考生,中考不受户口限制,与开原籍考生同等对待。
3.考生报名要在本人征得家长同意后自行填报志愿,并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录取审批表签字确认,不得由班主任或其他人代为填报。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统一纳入报名信息系统,由招考办组织实施。
(1)考生报考单上共有四批录取报考志愿:
提前录取批次A: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
提前录取批次B: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一批次可供考生选择的志愿有:
A.省示范性高中:开原市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一高中)和清河高级中学。
二者可兼报,也可任选其一填报志愿。
B.师范类院校。
师范类学校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兼报。
下列考生不得参与省示范性高中(开原市高级中学和清河高级中学)志愿填报:①重读生和往届生;②初三转学(2023年7月1日以后转学);③休降生;④借读生(人籍分离);⑤外地就读;⑥社会青年;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不到5个A的学生。以上考生可填报其它学校志愿。
第二批次A为公办一般高中志愿,可供考生选择的志愿有:开原市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二高中)、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四高中)、铁岭市朝鲜族高级中学(汉族班);
第二批次B为民办高中志愿,可供考生选择的志愿有:铁岭市私立求实中学、铁岭市翔宇学校、铁岭市银冈高级中学、铁岭市枫树岭实验学校、铁岭县育才高级中学。
本批次,考生可在A段选择一个公办一般高中志愿,在B段选择一个民办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可供考生选择的志愿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具体时间、方法按市招考办的要求办理。
(2)不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填报志愿被录取后不报到者,其它学校均不得录取。志愿一经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凡违反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铁岭市教育局不予建立学籍。
4.艺体特长生志愿不在招考办系统上填报,在教育局志愿表填报(见附件2)。可供考生选择的志愿有:二高中体育特长生、四高中传媒特长生、四高中空乘特长生、四高中舞蹈特长生。
二高中普通类和二高中体育特长生可兼报;二高中体育特长生和四高中普通类不得兼报;二高中普通类、体育特长生和四高中艺术类可兼报。
四、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毕业学校负责,社会青年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内容要分别评定出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评语一定要如实反映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情况,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得隐瞒和遗漏。如发现考生思想品德存在问题或有严重违法、劣迹行为,招生部门有权不予录取。
五、招生计划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一律为统招公费生,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班额不超过50人。具体计划为:
1.开原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高中普通类800人(其中到校指标781人,里仁滨水校区政策性指标14人,朝中政策性指标5人);二高中850人,其中普通类840人(其中到校指标821人,里仁滨水校区政策性指标19人),体育特长生10人;四高中500人,其中普通类统招390人,老城学校政策性定向指标10人;艺术生100人(其中空乘40人,传媒40人,舞蹈20人)。一高中普通类招生指标781人、二高中普通类招生指标821人10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
到校指标的具体分配办法是:按照各初中应届毕业生实际报考人数占40%、应届毕业生在籍人数占30%和平时检查学校在校生人数占30%比例定向分配名额(见附件1)。四高中计划招生不定向分配,按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2.铁岭市朝鲜族高级中学面向全铁岭市招生。
3.铁岭市5所民办高中在开原招生计划。铁岭市私立求实中学65人、铁岭市银冈中学40人、铁岭市枫树岭实验学校25人、铁岭市翔宇学校30人、铁岭县育才中学80人。
六、录取顺序
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下面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学校录取及录取后不报到者,其它学校均不得录取。
提前录取批次A: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
提前录取批次B: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一批次录取顺序:
首先录取开原市高级中学(指标生录取、回收指标录取,里仁滨水政策指标生录取、回收指标录取);
其次录取清河高级中学。
已被开原市高级中学录取的考生,清河高级中学不予录取。
第二批次A录取顺序:
①二高中和四高中普通类录取:
二高中指标生录取、回收指标录取,里仁滨水政策指标生录取、回收指标录取;
四高中普通类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老城学校政策性定向指标生录取;
②艺体类特长生录取:
二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
四高中艺术生录取;
③铁岭市朝高录取。
第二批次B录取:铁岭市民办高中录取。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七、录取办法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情况下,依据报考志愿,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成绩录取。
(1)一高中、二高中定向指标招生录取办法是分别划定一高中、二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例如,一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将全市考生中符合录取条件、填报一高中志愿的,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出第800名的总成绩,即为录取控制分数线。同理可确定二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即第840名的总成绩),再按分配给各校的定向名额,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个人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四高中统招生依据志愿、分数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在录取时,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采取下列方法加以区别,决定取舍: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录取学生就读初中阶段获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先录取,其顺序是辽宁省优秀干部、辽宁省三好学生、铁岭市优秀干部、铁岭市三好学生、开原市优秀干部、开原市三好学生;如无法区别,录取综合素质评价A等多的考生,如A等个数相同,录取B等个数多的考生,如B等个数仍相同,录取C等个数多的考生;如还无法区别,优先录取理化英加试合计高分者;如仍无法区别,优先录取语文、数学两科考分的合计高分者;如再无法区别,录取考生英语高分者;如仍无法区别,录取考生理化综合高分者。
(3)学校到校指标在录取控制线内录取名额未满,则将剩余指标收回,用于全市统一录取。录取办法是在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可以占用回收指标不加区分同时录取。如无回收指标时,采取上述方法加以区别,决定取舍。
(4)如果有的农村学校到校指标在录取控制线内录取名额未满,可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调25分录取,如仍未录满,则将剩余指标收回,用于全市统一录取。录取办法同上。如个别学校降分后一高中到校指标仍零录取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
(5)里仁滨水校区招生录取继续给予政策性扶持。里仁滨水校区政策性到校指标在录取控制线内录取名额未满,可将录取控制线下调25分录取,如仍未录满,则将剩余指标收回,用于全市统一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6)朝中和朝小按照国家要求:少数民族学校都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并使用国家统一汉语教材。学生从2023年开始参加统一中考招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给予政策扶持:一是按照朝中当年中考报考人数的30%分配一高中定向到校指标;二是对一高中定向到校指标的具体录取办法是:报考一高中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录取,对有一高中志愿在朝中中考排名前5名的朝鲜族考生,不设最低分数线录取,对其它民族的考生享受农村录取政策(即降25分录取),如达不到录取分数线,指标回收用于全市统一竞争录取;二高中招生录取按照农村初中政策执行。录取办法同上。政策扶持连续3年,随着政策改变而调整。
(7)老城学校初中部,2022年8月从四中分离过来,为扶持其发展,从2023年开始,给予政策性定向到校指标10人。录取办法是在四高中统一录取后,在有四高中志愿的老城学校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录取办法同上。政策扶持连续3年,随着政策改变而调整。
(8)深入推进开原市和清河区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协同发展工作。开原市考生可以报考清河高级中学,报考清河高级中学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清河高级中学在当地城区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最多不超过80人(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参照铁岭市高级中学的录取方式进行取舍)。清河区考生可以报考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和开原市职教中心,报考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中考总成绩须达到开原市第四高级中学最低分数线,录取最多不超过80人(如最后一个名额遇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的考分相同时,按照开原市中考录取方法进行取舍)。
2.普通高中要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不到5个A的学生,省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达不到3个A的学生一般高中不予录取。
3.不享受一高中定向指标的应届考生(借读生、初三转学、休降生)、重读生和往届生、外地就读及社会青年考生,参与一高中录取,须达到一高中所录取学生中考总成绩排名前100(含第100名)的成绩,可以占一高中回收指标(无回收指标时,可以占报名所在学校一高中到校指标),在录取时自动将其录为一高中新生。以上考生可以参加其它高中录取。
4.铁岭市朝鲜族高级中学(汉族班)由铁岭市教育局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全铁岭市范围内统一录取。
5.二高中和四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录取由教育局统一负责。专业测试由教育局和学校共同负责组织进行(见附件2)。
6.一高中、二高中和四高中普通类均不进行补录。
7.录取后,由各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从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含公布日)教育局负责接待有关考生资格等方面的举报,经查实被举报者确属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资格审查、录取中的有关问题
1.按照国家、省、铁岭市文件规定和操作流程继续执行教育优待相关政策。(1)烈士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烈士子女的意愿,保送到重点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2)公安英模子女,降20分录取;(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工伤残人民警察、军人的子女,降10分录取;(4)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降5分录取;(5)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和现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降10分录取(特殊军种现役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6)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降10分录取;(7)被市级以上卫建部门确认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办法,招生时降10分录取。(8)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人才聚集< pan>关于推进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兼具上述降分条件者,只能享受一次降分待遇,不重复降分。
具备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经铁岭市教育局和开原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其复印件附在报考单后。所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并公示,不得计划外录取,可以占一高中、二高中回收指标(无回收指标时,占报名所在学校到校指标)。对所涉考生的资格要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优待资格,且不得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做好社会青年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社会青年考生要与应届毕业生有所区别,不得参与一高中定向指标录取。严禁社会青年考生冒充应届毕业生报考,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初中九年级(2023年7月1日以后)转入的学生不得参与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录取;但初中九年级期间,因家长正常的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而从外县(市)区转入本学区的学生,可参与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指标录取。
4.各初中在报名时要出具学校证明,作为不参与定向指标录取的依据,凡因未及时提供证明而挤占各初中定向指标的,由各初中负全部责任,并取消该生定向录取资格。
5.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6.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要求。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不予办理。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情况。
7.招生录取工作要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实行“公民同招”统一录取(民办高中由铁岭市教育局按考生志愿统一录取)。
8.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志愿填报、订卷、考试、评卷、复查、登分、建档、试卷分析等工作由招考办负责。普通高中报名资格审核、录取由基础教育股负责。
九、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做好指导
教育局和招考办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认真核查,确保评卷、核分、登分和录取准确无误。各初中要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特别是志愿填报、录取顺序、录取办法等,要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指导考生填好志愿,因政策宣传或解释有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附件:1.2024年初中升入一高中和二高中定向指标分配表;
2.2024年开原市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
开原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