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铁岭市名师 名校长 名学校 名班主任 骨干教师 骨干校长 学科带头人 教学新秀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业民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城乡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名师名校长立校、强校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名优教师、校长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铁岭市教育局关于推荐铁岭市名师 名校长 名学校 名班主任 骨干教师 骨干校长 学科带头人 教学新秀的通知》,开原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方案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铁岭市名师 名校长 名学校 名班主任推荐方案

  (一)铁岭市名师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研训教师。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名师11人。

  3.推荐条件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近5年内至少承担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2次。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近5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在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参与教育教学专著编写。

  (5)在教学或教研一线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任职于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正职领导不参加推荐。

  (6)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7)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8)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

  (9)“三乱”行为。

  (二)铁岭市名校长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党政一把手(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名校长10人。 

  3.推荐条件

  (1)担任正职领导3年及以上。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结业证,参加提高培训并获证书。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依法治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五”并举,任职学校学生全面发展成效显著。

  (3)认真履行书记、校长职责,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廉政勤政,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4)具有广阔的教育视野,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规划学校发展能力和名校创建意识,办学特色鲜明。

  (5)具有较强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构建 和谐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关系,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6)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标准,学校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有效,教学评价科学。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注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成果突出。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学校办学经验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在市级及以上培训(会议)做交流。

  (7)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课后服务提质增效明显,注重探索教育改革,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在创建各类先进学校活动中成绩突出,学校或个人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或改造薄弱学校成效显著,受市级及以上表彰。

  (8)所在学校近五年意识形态领域未发生重大风险问题,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教师无“三乱”行为、未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本人未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三)铁岭市名学校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名学校3所。 

  3.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2)班子成员团结协作、锐意改革,在落实“五育”并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管理、“双减”工作、信息化建设、集团化办学等方面成效显著,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团队科研能力强,学校在区域内有引领示范作用。

  (3)校园文化环境和硬件设施良好,学校特色鲜明,校园文化浓郁,注重内涵式发展,具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良好的育人文化。

  (4)在全市、全省有较高知名度,办学实力被广泛认可,社会影响力大;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文明(先进)单位或师德建设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5)学校近五年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校教师无“三乱”行为、未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四)铁岭市名班主任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班主任(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名班主任11人。

  3.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责任感;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2)担任班主任满10年,现仍在班主任岗位。

  (3)近五年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所带班级获市级以上文明班集体或三好班级。

  (4)近五年参加市级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并获奖。

  (5)注重指导班集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带班级无安全事故。

  (6)注重班主任工作研究,善于学习与创新,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项目(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德育类论文(案)。

  (7)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学教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8)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

  (9)无“三乱”行为,未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未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铁岭市骨干教师 骨干校长 学科带头人 教学新秀推荐方案

  (一)铁岭市骨干教师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研训教师。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骨干教师87人。其中高中16人,初中32人,小33人,教师进修学校2人,幼儿园2人,职教中心2人。中小学各学科名额分配见附件1。

  3.推荐条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近五年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以下同)优秀课,或具有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专题讲座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技能与素养竞赛中获奖。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结题证书,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交流(推荐)优秀论文,或参与(主)市级以上教材编写,或自主创编课程得到推广使用。

  (5)小学、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中学一级教师中有特别优秀的(需兼条件3各项要求)可破格推荐,不超过20%。

  (6)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0培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7)在教学或教研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担任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正职领导不参加推荐,副校级领导遴选率不超过20%。

  (8)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

  (9)被评为县级骨干教师。

  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援疆援藏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

  (二)铁岭市学科带头人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研训教师,且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年龄条件的可申报。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学科带头人9人。其中小学2人,初中2人,高2人,幼儿园1人,职教中心1人,教师进修学校1人。

  3.推荐条件

  (1)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知名度较高,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五年获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主持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

  (4)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五年在市级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任务不少于2次。

  (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

  (三)铁岭市教学新秀

  1.推荐范围

  全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研训教师。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教学新秀13人。其中小学4人,初中4人,高中3人,幼儿园1人,职教中心1人。

  3.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个体感受,着力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热爱本职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理念新,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在学校、学生和家长中反映良好,在当地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3)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4)近五年获县级以上优秀课,或承担对外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至少1节或参加市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或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1次。

  (5)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或在教学研究上有成果。近五年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至少1项,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交流(推荐)优秀论文至1篇。

  (四)铁岭市骨干校(园)长

  1.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在职在岗党政一把手(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

  2.推荐数量

  拟推荐铁岭市骨干校(园)长5人。其中幼儿园1人,小学1人,初中1人,高中1人,职教中心1人。

  3.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依法治校,治学严谨,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所在学校在争创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文明学校、先进学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近五年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不少于1项。

  (3)具有较强的课程教学领导能力、教育管理水平和研究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每年听评课30节以上。近五年,公开发表教育管理论文1篇或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并结题,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1篇,或编著教育、管理类著作等。

  (4)所在学校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三、推荐培养办法

  1.各校严格按照推荐方案,认真开展推荐工作,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公正、公平、公开,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优秀个人和单位推荐上来,为下步充分发挥名优教师校长示范引领作用打好基础。各校每人只能申报一个推荐类别,各类别名额不得互串。各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市教育局。

  2.开原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推荐。遴选认定采取差额推荐,综合评定方式。铁岭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参评对象材料审核评议,根据成绩择优拟定人选。经铁岭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后,确定人选。

  3.对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开展为期两年的培养管理考核,两年培养周期内,需完成以下任务:

  一项课题成果。周期内,申报1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形成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

  一篇期刊论文。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周期内撰写至少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

  一场学术报告。在市级以上高水平学术会议或论坛至少作1场学术报告。

  一个优秀团队。以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为平台,主持或参与工作室建设,与优秀教师、校长形成学习共同体,带动一批教师校长成长发展。

  一项教育帮扶。通过对口支援、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在市域、省域或全国范围内参与教育帮扶,积极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批数字资源。结合学习研修、团队教研等生成一批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在市教师进修学院公众号平台发布。

  一份专业报告。周期内注重阶段性总结,周期届满时,形成总结性专业发展报告。

  其中,课题成果、优秀团队、数字资源、专业报告等4项任务为必选任务,另从其余3项中结合实际自主选择至1项。完成总计不少于5项任务方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报送要求

  1.推荐名额: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按照附件1中名额分配上报人选;高中、二高中、四高中每校限报10人;中小学教师100人以内限报2人(含幼儿园,下同),101-150人限3人,150人以上限报4人。各校按照名额择项申报,每项每学科限报1人,不得兼报。名校长、名学校自愿申报,名校长不占学校名额。

  2.推荐人选和单位填报《推荐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汇总表》(附件3、5, 一式一份), 同时发送《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到邮箱。

  3.推荐人选和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和《推荐表》内容提供相关原件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各校对佐证材料审核盖章后上报,每人一个档案袋,标清申报类别、姓名、单位。

  4.实行申报材料承诺制,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对弄虚作假并查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允许申报。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和单位统一出具未发生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书面意见。

  5.关于推荐条件中“论文、专著、课题等内容”的解释说明:公开发表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在经新闻出版部门许可并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个人教育教学思想及学科理论的著作,不包括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等;所承担的课题、示范课及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项目及成果。

  各校于6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开原市教育局216室,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推荐表》《汇总表》、证书原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各一份。电子版材料报送《汇总表》(excel格式)。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推荐。各校要高度重视推荐推荐工作,全面落实推荐、培养、管理、使用一体化要求,以推荐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名优教师校长自身专业发展,大力扶持名优教师校长工作室建设,鼓励申报科研课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2.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研训部门要充分发挥名优教师、校长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守学校教育主阵地,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探索服务家庭和社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带动提升我市教师干部整体素质及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3.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各校要加强对名优教师校长和学校的管理,对违反职业道德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或学校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的,或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师、教研、校长岗位,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省调动工作的,查实后予以清退。

  人事股电话:73255713

  报送邮箱:kyjyjrsg@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铁岭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学校推荐表 

            3.名师、名校长、名学校、名班主任汇总表

     4.铁岭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骨干校长推荐表

     5.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骨干校长汇总表

  开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