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特殊教育学校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对学生县级(含)以上各类评优选先、表彰奖励。
1、下发评选通知:首先,学校会发布评优评先的通知,明确评选的标准、条件以及参与评选的类别。
2、学校评审推荐: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进行初步评审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等额评定与差额评定:根据评选规则,进行等额评定或差额评定,确定进入下一轮评审的候选人。
4、校级评审:候选人材料提交至校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和评审。
5、公示结果: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6、处理异议:如有异议,按照规定的申诉流程进行处理。
7、确定最终结果:最终确定评优评先的名单,并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