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原市林丰满族乡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开原市林丰中学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4日

一、总则

1. 制定目的:为加强开原市林丰满族乡中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开原市林丰满族乡中学所有财务收支活动、资产管理及财务监督等工作。学校内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在涉及财务事项时,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

3. 管理原则:学校财务管理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透明、高效。

二、财务管理体制

1. 组织领导:学校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财务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校长负责;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

2. 岗位职责

◦ 会计人员: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审核各项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确保凭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进行财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 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学校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有关印章;协助会计人员做好财务相关工作 。会计与出纳岗位必须分设,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

◦ 学校应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预算编制涵盖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

◦ 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本部门的预算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综合平衡,形成学校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

2. 预算执行

◦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的预算,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财务部门应将预算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明确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责任 。

◦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超预算支出。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

3. 预算监督与分析

◦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差异的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 学校应于每学期末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预算执行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

四、收入管理

1. 收入范围:学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如教育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等)、事业收入(如学费、住宿费等)、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

2. 收入管理要求

◦ 学校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

◦ 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

◦ 收取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及时将款项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捐赠收入应按照捐赠协议或捐赠者意愿使用,并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 。

五、支出管理

1. 支出范围:学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人员基本待遇,包括人员经费(如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和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项目支出用于学校特定项目建设或事业发展,如教学设备购置、校园建设、专项业务活动等 。

2. 支出审批程序

◦ 支出报销时,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验收单、合同等。原始凭证应注明支出事由、金额、数量、收款单位等内容,并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确认 。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

3. 支出管理要求

◦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 。

◦ 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费用标准和报销规定,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

◦ 学校应建立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支出的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六、资产管理

1. 资产分类:学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固定资产(如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图书档案等)、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和对外投资 。

2. 资产购置

◦ 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应根据预算安排和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

◦ 购置固定资产时,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资产购置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入账,并建立资产卡片 。

3. 资产使用与维护

◦ 学校各部门应合理使用资产,落实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做好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使用 。

◦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问题,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

4. 资产处置

◦ 学校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

◦ 资产处置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

七、财务监督

1. 内部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学校内部审计机构(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 。

2. 外部监督:积极配合财政、审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财务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3. 民主监督:学校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重大财务事项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

八、财务档案管理

1. 档案范围:学校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合同协议、票据存根、银行对账单等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各类资料 。

2. 档案管理要求

◦ 财务档案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装订、保管,按照年度和类别进行分类归档,建立财务档案目录 。

◦ 财务档案应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虫蛀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销毁 。

◦ 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制财务档案的,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校长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开原市林丰满族乡中学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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