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八宝镇中学 胡世臣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要求如下: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不符合消防耐火等级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必须灭火器等灭火工具。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6.图书馆、生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防火器材粘贴使用说明。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9.学生教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开原市八宝镇中学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