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八宝镇中学 胡世臣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优化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减负增效,持续改进教学行为;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章 管理主体及职责
第二条 学校要强化教学管理的功能。加强教研组、备课组的指导和管理;建立领导巡课制度、推门听课制度,建立校级领导蹲点年级制度,建立学校教学工作问责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制度。
第三条 校长是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要组织制订好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组织进行质量分析(围绕“四找”:即找经验、找问题、找原因、找对策等方面,用实证和数据形成质量分析报告),完成工作总结;校长要带头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每学期至少召开3次学生(教师)座谈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家长(家委会)座谈会,至少进行2次学生(教师)家访,全面听取师生、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四条 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实施的主体。教师要落实新课程改革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要立足课堂,潜心
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备、教、批、辅、考、评、研等工作,打造高效
课堂,提升教学质量。
第三章 优化课程与资源管理
第五条 加强课程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第六条 要结合学校的社区环境、资源情况、师生情况及学校传统等,设计和编制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年度课程计划。通过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校本开发、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等方式,优化课程结构,形成课程特色,期末开展自查、自评,提高课程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第七条 有效落实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充分利用本区域各类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八条 规范教辅资料管理,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组织、要求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发校本化的学习资料。
第九条 学校要充分使用校内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资源,积极为学生发展服务;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积极推进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建设基于网络的课程资源。
1.学校应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符合国家课程计划要求,符合学校、学生及教师实际情况,要有提升教学质量的主要措施。
2.教研组应制订学科工作计划。学科工作计划包括:学科教学现状分析、工作目标、主要举措、教学进度、教研组活动安排等。
3.备课组应制订学科备课工作计划。备课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教学进度、任务分工、具体措施、备课组活动安排等。
第十一条 备课
1.个人备课。教师要认真备好每节课,做到“有课必备”,至少提前一周备课。备课坚持以个人钻研为主,要做到“六备”:包括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学)法、备教学过程、备作业与评价等内容;严禁从网上直接下载教案使用;教龄五年内的教师必须撰写详案,并请指导教师把关审核。
2.集体备课。同组教师每单元至少有1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做到“三定”:定点、定时、定主题;倡导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的单元教学设计。
3.检查反馈。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应随时检查,杜绝无准备的课。教导处每月至少检查1次教师备课情况,每月至少检查1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情况,检查后要有评价、反馈。
第十二条 上课
1.积极落实“主动·高效”课堂理念。立足核心素养培育,实现课堂教学由“知识本位”向“素养本位”转型;由教师主导型的“被动学习”向学习者中心型的“主动学习”转变,通过优化教学环节,促进学生深度学习。
2.上课的基本要求
(1)教学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课程安排,不擅自调课、不随意缺课、不占用自习课或其他课程的时间;除教学需求外,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不许接打电话;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中途离开教室;到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微机室或操场上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前往,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规范上下课礼仪;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规范,语速适当,板书工整,条理清晰;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善于设问,给学生充足思考时间,少用集体回答的方式;采用各种方法激励学生主动学习,鼓励学生质疑探究;注意课堂组织调控,及时、恰当地处理课堂偶发事件。
(2)教学目标明确。每堂课的教学目标必须清晰明了,克服教学的盲目性、随意性。
(3)教学方法得当。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适时采
用不同教学方式来组织课堂活动,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因材施教,实行分层教学;课堂上要精讲精练,要合理使用多媒体。
第十三条 作业管理
1.完善管理制度。学校要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辅导等全过程管理。教导处应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结果记入档案、纳入考核;学校每学期至少1次进行作业展评。
2.布置作业
(1)规范作业来源。教师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市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
(2)科学设计作业。基于课程标准,围绕作业的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科学设计符合时代育人要求、体现学校特点、适合学生实际的作业。
(3)合理布置作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要提前试做;布置作业要做到适时、适量、适度,提高作业的实效性;要充分了解学情,布置有针对性、分梯度的作业;布置作业要向学生明确作业要求及评价方式,提升学生完成作业的积极性。
(4)统筹作业总量。教研组、备课组要指导教师根据课标合理布置、及时报备学科作业。以年级组等为单位统筹各学科日常及假期基础性作业和弹性作业总量,鼓励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确保作业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有效评改反馈
教师应按时回收、认真检查批改、全面分析、及时反馈作业。不断提升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强化作业评改、反馈的育人功能;杜绝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的现象;不使用侮辱、嘲讽的言词或符号来批改、反馈作业;评改作业要写好评价和批阅日期,提倡运用等级反馈;要摘录典型错误,提倡建立“学生(教师)作业典型错误摘录”。
4.讲评作业
作业批改后,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对共性错误及时讲评,针对个性问题提倡面批讲解;提倡建立作业纠错本,养成错题必改、必思的
良好习惯;做好作业的二次批改,巩固讲评效果。
第十四条 实验要求
1.做好充分准备。科学制订实验计划,提前检查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情况,所有实验项目均应预先试做,并认真分析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实验正常进行;实验前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合格了方能进行实验。
2.规范操作要求。严格按要求进行实验,全程注意实验安全;指导学生规范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指导学生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整理实验结果,提升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第十五条 辅导学生
辅导学生应遵循公平教育的行为准则,从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关爱每一个学生;要以分层辅导为根本原则,以“转化学有困难学生、促进学有余力学生”为目标,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不同方式的辅导。
第十六条 教学诊断与评价
1.科学实施教学诊断。科学规范命题,合理安排检测,控制考试次数;要经常进行过程性诊断,及时反馈和矫正;要重视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行为。
2.科学设计评价内容与要求。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年龄特征,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评价方式要多样化,加强过程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尝试个性化评价。
3.注重评价结果的促进作用。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要及时、明确、有针对地反馈评价结果,实现对学生的精准指导,
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
第十七条 教学反思
教师每堂课后应围绕教学效果、教学设计、教学行为等方面及时进行教学反思。
第十八条 预习
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预习的指导与检测,从而提升课堂教学实效。
教师要指导学生遵守课堂常规,围绕教师讲课重点,认真思考问
题,力争作出有思考价值的回答;要引导学生认真倾听,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交流、展示、评价等活动,鼓励学生课后继续探究;教师应把重点放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系统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培养良好的思维品质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第二十条 复习
教师要引导和帮助学生及时整理课堂笔记,复习所学内容;复习要掌握知识之间的联系,做到融会贯通;注意把常规复习和单元复习、阶段复习、学期复习、学年复习结合起来,体现计划性、连续性、一致性。
第二十一条 作业
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及时订正。提倡独立思考,鼓励求异思维和创造性解答。
第二十二条 坚持教考评一致原则,各类教学诊断与考查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增加试题难度,严格控制检测次数。
第二十三条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考试不超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实行闭卷纸笔考试,英语考试采用口语与笔试相结合,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一年级可探索实施综合性期末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考试和学业质量监测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第二十五条 加强教学质量分析。教学质量分析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分析、学生作业质量分析和学生考核成绩分析。教学质量分析应在对课堂教学、学生作业、学生试卷成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是诊断与改进;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考后自我分析,帮助学生剖析问题,查缺补漏,改进方法,提高学业水平。
第二十六条 建立校本研修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校本研修制度,即以“问题—设计—行动—反思—改进”为主要过程,以“教师个人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形式,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要成立校本研修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建立“学校——教研组——教师”三级研修体系。
第二十七条 积极参与校本研修活动。要严格落实教师专业成长“五个一”的基本要求:每学期要阅读一种业务期刊或一本教育类书籍;上好一节教学研究课;提供一份研讨课教学设计;撰写一篇教研案例、总结或论文;每学年参与一个校本研修课题或项目的研究。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校本研修的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注重过程性资料的累积。
第二十八条 常态推进各级各类听、评课活动
1.规划各级各类研讨课。教导处要经常性开展各种类型的竞赛课、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汇报课、评优课等。每位教师一学年内至少执教校内公开课1节。
2.定量听课。每学期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听课不少于60节,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教研组活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听课不少于20节,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备课组活动;教龄五年内教师听课不少于30节;其他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
3.规范评课。参与听课的教师要认真进行评课,对听课内容进行理性思考、分析归纳、客观评价,书写、整理评课记录,及时与上课教师反馈交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意见》由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各校根据校情制订实施细则,并成立相关的检查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本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