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开原市黄旗寨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学生用水、用电、用气制度如下:

  一、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学校设立电工职位,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用电设备由学校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