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黄旗寨镇中学学生资助管理

来源:开原市黄旗寨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家 经济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 家庭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 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资助对象

  资助象是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 残疾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 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 的家庭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 因突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 子女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 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 助;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程序

  工具按以下程序及请求核定:

  ()指标下达。确定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按时间节点各年级班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 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教师大会、班会、在校内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息,包括资助条件、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 书面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 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工具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 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 7 ),依据《资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 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进行张榜公示, 公示时间得少于 5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 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 助对象总,报送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费,由教育局同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 拨到我校, 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 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