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研管理规定

来源:开原市黄旗寨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教研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依据新课程要求和我校实际,制定《上饶县二中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制度》。

  第一章 计划

  第一条 教学(含教研)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

  第二条 各类计划应体现课改精神和新课标理念和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有可操作性。教学(教研)计划一般应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及措施、主要活动安排等,活动安排要突出课改和校本教研。

  第三条 学校教学(教研)计划由主管教学的校长主持制定,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组织实施;教学部门计划由教导处和教科室共同制定,有具体的工作措施,主要工作安排要按周具体到教研组、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由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教研计划要求制定,活动安排要具体,有课题研究或教研专题、校本课程等安排,工作安排到备课组到教师;各年级组制定年级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和年级组工作计划要按学校和部门计划的要求,协调安排工作;教师个人教学计划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在组内讨论通过。学校教学计划在开

  学前制定下发,其它计划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上交相关部门。第二章 备课

  第四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严禁无备课进课堂。第五条 备课分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两种形式。

  第六条 教师备课要渗透新课程理念,要创新教法,有效整合教学资源。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能力培养措施、备作业等。

  第七条 教师应按课时分节备课,备课教案的撰写以有助于教学和实用为标准,提倡教案形式多样化。

  1、详案和简案相结合。详案内容一般包括对教材的分析、教学难点与重点、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清晰的教学思路、较详细的教学过程、板书、教学后记等。

  2、手写教案和电子教案相结合。电子教案包括课时教学设计、教学课件等,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电子教案的有效实施。手写教案的数量不得少于整个教案数量的 2/3。

  3、合理拿来与个性化教案设计相结合。教师可选用一定数量的适合“学情”和“教情”的经典教案(包括教师本人以前设计的成功教案和网上下载的优秀教案等),使用前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教后及时写好教后随记。

  第八条 学校对备课的管理因人而异,因学科实际情况而异,

  有所区别,分层要求。

  1、现任教学科年限在 15 年以上的教师可以在规范化上放宽要求,每周对典型性的内容(不少于2 个课时)进行精备,备课时,把主要精力和侧重点放在对教材的深入理解、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创新、引导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上,形成个性化教案。

  2、现任教学科年限在11—15 年的教师,每学期至少一半以上的教学内容备详案(重点内容、新内容要写详案)。

  3、现任教学科年限在 4-10 年的教师每学期至少 2/3 以上的教学内容备详案。

  4、新上岗教师(现任教学科3 年内)每个教学内容要备详案, 以保证课堂教学过程的有效实施。

  5、负责多个年级教学的教师可按年级特点确定重点备课单元, 任多门学科课程教学的教师可有侧重点的选择某些学科和年级备详案, 其他学科备简案,备简案的年级或学科中要求有一定数量的、有助于课堂教学实施的具有个性特色和创新意识的详案。详案总量按现任教学科年限比照执行。

  6、详案和简案要在教案上端标示出来。

  第九条 提倡集体研讨、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充分发挥组内教师的集体智慧和力量。集体备课双周一次或一个单元一次,要求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科室、教研组对集体备课进

  行督查和指导。集体备课教案按详案算,但教师个人使用时需有个性化批注与修正。

  第十条 教师备课时,应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科学地整合教学资源,合理地选择和运用教具、学具,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发挥网络资源的作用。

  第三章 上课

  第十一条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完成教学任务、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关键,每位教师都要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第十二条 上课教师要坚持按课表上课,因公、私事需要调课时须在教导处填写调课单备案,不准私自调课,不得擅自停课。

  第十三条 上课教师要在课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严禁无教案进课堂;认真组织教学,按教学计划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杜绝上课的随意性。对教研组以上的公开课,年级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上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学生的准备等。

  第十四条 上课不迟到,坚持上课铃响进教室;按时下课不拖堂;课中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也不得令学生出堂为教师提取教学用品。

  第十五条 教师要仪表整洁,行为文明,树立良好教风。上课精神饱满,声音响亮,书写规范,教态亲切,不坐着上课、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如接打电话、吸烟等);体育教师上课须着运动装。

  第十六条 教师上课要符合新课程理念,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中坚持以生为本,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氛围;关注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教师要充分利用板书、挂图、实物、多媒体等教学工具和手段辅助教学,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直观性,提高课堂效率。

  第十七条 教师要关爱学生,坚持教书与育人并举,以正面教育为主,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权利(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因迟到不让学生进课堂,不得随意挤占学生的上课时间),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教师要关注学生的课堂安全。

  1、每位教师上课前要关注学生到堂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缺课

  原因。

  2、组织学生到专用教室上课时,教师必须亲自带领学生有秩序地进入专用教室,做好学生去专用教室途中的安全工作,途中不允许学生冲赶疯打。

  3、组织学生实验操作活动时,教师要在实验前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进行检查并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认

  真指导和全面监控;手工制作课要对学生自备的刀剪、尖锐文具等上课必需品的安全隐患有预设,教给学生的正确使用方法,强调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体育课时,学生要在课前到达上课场地,教师提前在上课场地等候学生,上课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课中合理安排学生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 生。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经教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 要联系班主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教学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5、体育课中学生发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置,并迅速联系班主任和学校相关人员;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 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第十九条 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时间,前节上课教师应负责督

  促学生到操场做课间操,学生全部出教室或眼保健操结束后教师方可离开教室。不得挤占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时间。

  第四章 作业与批改

  第二十条 作业的布置

  1、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时间和作业量,杜绝机械重复性作业,严禁惩罚性作业。课堂作业当堂完成,课外作业控制时间总量。原则上,语数外以外的学科不留书面作业,可以在课堂教学基础上,布置一些操作、实验、调查、体验、感悟性作业。

  2、学生作业要与教学进度同步,训练目的明确,精选题目, 份量适当,难易适度。

  3、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多样化。突出学科特点,既注重基础, 又注重综合运用,书面作业和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观察、调查、记录、动手操作)相结合,力求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兴趣;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对不同特长、不同爱好、不同层次水平的学生布置不同的作业,真正落实分类推进。

  第二十一条 作业的批改

  1、课堂作业要及时批改、全收全改,采用等级评定,写清批

  改日期。

  2、教师要有作业批改记录,认真记载作业中典型错例,及时反馈信息,作业中带共性的问题要集中评讲,并切实做好订正工作。

  3、严禁让学生或家长批改课堂作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导处和年级组、教研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 辅 导

  第二十三条 辅导学生要贯彻因材施教教学原则。课内辅导与课外辅导相结合、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切实增强辅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四条 辅导应包括辅差和培优。要特别重视辅导学困生和缺课的学生,对缺课学生的辅导要及时,对学困生的辅导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要做好培优工作,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特长。

  第二十五条 辅导要做到辅导要有计划,辅导对象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做好辅导记载;要讲究方法,不得因辅导而增添学生的心理负担,也不得以“培优辅差”为名加重学生的课外作业负担。课外辅导不准挪占学生正常上课时间。

  第二十六条 辅导形式多样,如在教师指导下组织课外学习小组、兴趣小组,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等。教师家访是一种有效的辅导方式,应大力提倡。

  第二十七条 任何教师不得以各种名义举办各种类型的课外辅导班。

  第六章 学业评价

  第二十八条 凡按课程标准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学业成绩评价。音乐、美术、体育等考查学科的学业成绩评价在期末前的一周进行; 考试学科按学校的安排统一进行。

  第二十九条 重视平时的学习过程评价。学习过程评价要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效果,教师可通过课堂观察、提问、作业、单元自测等方式评价学生的知识掌握、能力形成、参与态度与情感状况,做好记录。语数外学科平时考查成绩占综合评定成绩的比例不少于 30%;语数外以外科目,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平时过程评价成绩占综合评定的比例不少于 50%,且每学期末要有详实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资料上交教导处。

  第三十条 考试是教学评价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学过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考试的形式要多样、主体要多元。考试时要严格考场纪律,及时评改试卷,公平公正地评定分数或等级;每次考试后要全面进行试卷分析和质量分析,提出补救措施。不得在公开场所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第七章 教学研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构建以校为本的教科研工作制度,以学校为基地,以教师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学校所面临的各种教育教学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工作。

  第三十三条 要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在校本教研中的主阵地作用,教研活动要常态化、系列化,做到“五有”,落实“四个一”。

  五有:有计划,有目标,有研究专题,有活动安排,有过程记

  载。

  “四个一”:一个研究专题。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学年)要针对教师教学实际,确立学期(学年)教研工作的专题,各教研组围绕学校教研专题确立本组研讨问题,每月组织一次研讨工作例会,备课组双周一次集体研讨,研讨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有记录; 一堂课。每学期每个备课组内所有教师围绕同一问题或同一内容,进行一次同备课,同上课,同评课,同反思的活动,钻透、备透、上透、评透一堂课;一次专题报告。每学期,各教研组要进行一次教科研活动集中汇报或展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作一次研讨专题报告;一本过程性资料册。各教研组学期结束时,要形成一本完整的过程性资料,包括一份研究方案、多份研讨(或说课)材料、多份优秀教学设计(案例)、多份评课材料、多份教学论文或反思、一份总结性的研究报告。过程性资料以备课组为单位收集成册。

  第三十四条 学校要结合校情,规划教科研课题,承担上级课题与开发校级课题相结合,提倡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根据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

  第三十五条 加强课题管理,强化研究过程。

  1、学校教科室负责组织课题申报,指导制定研究方案,定期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督导课题结题。

  2、课题组长负责定时组织课题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或教育科研方法,提高理论水平;制定阶段或学期研究计划,积极开展研究活动; 课题研究以课堂为主阵地,每月开展课题研讨活动1 次以上,每学期至少上一节课题研究课、写一篇研究论文。

  3、规范课题研究的档案管理。各课题组应有专人对课题研究的计划性资料、基础性资料、过程性资料、专题性资料、效果性资料、总结性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对课题实施情况做好记录,并备有课题研究大事记。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立足校情,组织开发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特色建设的需要的校本课程,每位教师都要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

  第三十七条 坚持开展听课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每位听课者要认真听课,当堂写好听课记录, 并进行适当的点评、批注及听后意见。主管校长、教学部门负责人每学期校内听课不少于 15 节(推门课不少于 5 节),听课面向全体教师,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2 节(推门课不少于 3 节,以本专业的学科为主);年级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12 节(推门课不少于 3 节,推门课以本年级学科为主);其他教师每学期听课节

  次不少于 10 节(不包括师徒结对听课);班主任教师应听本班的各学科的课。结对师徒,每期指导教师要听青年教师授课3 节以上,青年教师每学期听指导教师授课 5 节以上。

  第三十八条  听课后的评课环节要落实。评课采取集体评价、个别交流等形式进行,由组织听课者组织评课,力争听课必评。集体评课要有评课记录;评课时要开诚布公,在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十九条 学校要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各学科优质课竞赛

  活动。

  第四十条 坚持“教学反思”,大力倡导一课一思。教学反思的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是否达到;教学设计是否科学;教材处理是否合理;教学效果是否理想;有何感受或困惑等。教师行文的“教学反思” 每学期不得少于 4 次。

  第四十一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人人有专业学习笔记。

  第八章 教学总结

  第四十二条  教学总结包括学校部门教学工作总结、教研组工作总结、课题实验或专题研究总结以及教师个人教学教研总结。

  第四十三条 教学工作总结应重点反映学校教研教改的主要

  成绩与经验、教学质量与管理方面的情况。通过总结,要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九章 教学督查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学主管人员和主管部门要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实行教学常规督查制度,有效监控教学,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十五条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执行教学计划、备课、上 课、作业、教研、测评、辅导以及工作总结等,检查要有记录、有数据、有评价,结果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价年级组、教研组及教师教 学实绩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要坚持平时不定时检查与 阶段定时检查相结合,方式和要求如下:

  1、不定期检查。平时要不定时地进行教学巡查、学生座谈、课堂听课、随机抽查教案、作业等。年级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每次可检查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内容;教学主管校长和教导处在全校范围内不定时不定次抽查或巡查教师、年级组的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教科室、教研组每学期对各备课组的集体备课过程进行抽查, 参与小组备课研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2、定期检查。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学校主管教学校长、教科室、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参与的全校性定期教学教研常规检查主要有学期初、期中和期末工作检查;检查期间,通过查备课教案、教师工作

  手册、听研究课或推门课、抽查学生作业、参与教学研讨活动、学生或家长评教评学等形式,全面集中地对备、教、批、辅、评、研等工作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予以通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每月由年级组组织,备课组长或相关教师参与进行一次年级组各学科教学工作较详细的检查,作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导处。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年级组、教研组及教师的教学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结果纳入教师的年度工作考核之中,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七条 在教学教研活动中,严禁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成绩等),一经查出,取消教师本年度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