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下肥镇学校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下肥镇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学校家长委员会人员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检查内容:
①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②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③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④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⑤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⑥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因此,膳食委员会成员将对食堂的器具的洗涤和消毒作不定期检查并记录。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7、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8、从业人员给学生服务时必须戴上口罩、帽子和穿上卫生服。
四、食品采购验收制度及监督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1、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②.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③.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④.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⑤.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⑥.手感,是否有异样
2、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①.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②.闻:是否有异味;
③.手感受有无异样;
④.蔬菜是否新鲜。
五、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及监督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4、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5、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6、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7、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六、操作间检查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检查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3.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4、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5、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6、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7、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8、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9、操作间不用时要锁上门,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不能随意进入。
七、食品试尝留样监督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25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5、学校膳食委员会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库房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膳委会将在如下方面作出检查。
1、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任何人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6、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7、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8、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九、对学校大宗食品的采购、经营权及食品质量的监督
1、对学校大宗食品的采购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有效监督,食品采购尽可能是源头的。
2、对学校食堂三楼的经营权的承包权进行有效监督。
3、对教师用餐,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实行特别监管,尽可能做到让每个老师都安心在食堂就餐,从而把更多的尽力用到教学上去。
4、根据季节特点,市场供应情况和师生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学生膳食,努力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制订具体地操作规程。
5、每周两次对伙食质量进行抽查,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6、搞好民主管理伙食,每月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会议征求对伙食的意见,坚持改革,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严格食堂卫生制度,监督执行卫生“五四”制,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十、对食堂突发事件的监督
1、食堂管理者应对从业人员突然提出罢工制定应急预案。
2、食堂管理者应对食品中毒的处理制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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