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来源:开原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和整治,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制度。

  一、加强预防,防患未然

  1、加强校园值班值守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3、在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4、加强学校督导和巡视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政教处及学校领导

  5、要求班主任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6、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7、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党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8、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开原市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