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威远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为奖励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1.凡属学校有关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信息技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均属评选范围。
2.曾经参加过市、县评选而目前尚未取得新进展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
3.申报参加评选的科研成果应是已立项的校级以上课题。
二.成果类别
1.课题研究类。主要是指校级以上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校本教材。
2.教育教学资源类。主要指案例研究、课程资源开发应用、课堂教学设计、课件制作。
3.成果应用类。主要指教育科研成果应用报告。
三.评选标准
1.课题研究类评选标准
实践性:有具体的研究过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有清晰的操作框架、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科学性: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符合素质教育理论;实事求是,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结论正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先进性:具有前瞻性的研究内容、具有领先性的研究角度、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具有典型性的研究特色。
2.教育教学资源类评选标准
选题的典型性、叙述的生动性、反思的深刻性。
3.成果应用类评选标准
实效性:指成果应用后能够解决本校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与原成果相似或更佳的效果。
科学性:指在教育实践中对原成果理解正确,应用中资料分析合理,计划完备,措施切实。
创新性:指在成果应用中有所发展和创新,在应用过程中提出新的认识,丰富了原成果。
四.申报办法
1.申报
凡符合评选范围的科研成果,由研究者本人填写申报表,向学校教研室提出申报。
2.申报所需材料
(1)《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2)课题研究成果。
五.评选机构
1.由学校组成“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小组,负责考核评定。
2.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教研室负责进行。
六.评选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每学年度举行一次。
2.由教研室明确具体事项和要求。
七.评选程序
1.申报课题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上交有关材料。
2.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和表决。
八.奖励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
2.由学校召开教育科研成果颁奖大会,向科研成果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3.推荐参加开原市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