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李家台镇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学籍管理规定
——开原市李家台镇中学
初中转学、休复学流程
1.开原市内转学
①由家长持转出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到转入学校审核盖章;
②家长持转入学校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铁岭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到教育局审核、盖章;
③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转入联系表在学籍系统中上传,转出学校及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流程。
④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带原学校留存的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到入学。
2.跨省、市、区(县)转入就学
取消纸质转出学校和转出主管教育局签字盖章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①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或学生基本信息表(外省转入的用),转入学校审核、加盖公章;
②家长持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盖章的转学联系表到开原教育局审核,盖章;
③经开原教育局审核同意、盖章后,由转入学校将此表在学籍系统中上传,转出学校及转出、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分别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完成转学手续,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带原学校留存的个人学籍档案材料报到入学。
取消纸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签字、盖章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①转出学校向家长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并协助家长准确填好表中的各项信息,同时学籍管理员将转出的学生做好登记,转出学校留存;
②待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转入申请,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将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4.休学、复学
休学、复学条件:
①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
②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对于同意休学的,由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④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
休学、复学办理程序:由学生家长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提出申请,教育局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同时以学校为单位,由学籍管理员将纸质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和学籍、证明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核盖章办理手续。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