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古城堡学校 李霞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开原市教育局
关于近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动态,近期各校需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排查工作
接到通知后,各校要于近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再一次对校园欺凌和暴力开展摸排。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班主任再一次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出现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更新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做好档案材料积累,备查。
二、进一步强化预防性侵害工作
1、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各校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播放相关视频或动画、主题班(队)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性侵害宣传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2、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一是各校组织教师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尤其是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的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二是制定本校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三是各校要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四是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异常表现。六是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学生宿舍。七是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学校、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相告,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开展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专题教育
我市部分学校普遍存在学生(不满十六周岁)上下学骑电动自行车,而且不佩戴安全头盔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及乘坐学生也不佩戴安全头盔,这种做法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学校务必与家长签订安全告知书,既包含骑电动自行车相关教育内容,也要说清责任归属问题。
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原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附件1)发给各校。各校要召开班子会议,了解三年行动方案,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依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如实填写。
五、工作要求
请各校认真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并于6月1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上报安全办邮箱。
1、防范欺凌与暴力工作影像:本次调查问卷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2张。谈心谈话记录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1张。特殊学生档案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1张。上交附件1《易发生欺凌学生群体台账》。
2、预防性侵害工作:上报本校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及教师培训简要记录(有照片)。
3、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班子专题学习照片一张;上报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附件1《易发生欺凌学生群体台账》
附件2《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
开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