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关于近期强化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开原市古城堡学校 李霞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0日

        开原市教育局

  关于近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城(乡)各学校:

  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动态,近期各校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排查工作

  接到通知后,各校要于近期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再一次对校园欺凌和暴力开展摸排。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学生,班主任再一次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出现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更新重点关注学生台账,做好档案材料积累,备查。

  二、进一步强化预防性侵害工作

  1、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各校要把预防性侵害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播放相关视频或动画、主题班(队)会、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性侵害宣传教育。要通过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小学学生、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2、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一是各校组织教师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尤其是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的第三十九和第四十条二是制定本校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三是各校要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异常表现。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学生宿舍。是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学校、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相告,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开展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专题教育

  我市部分学校普遍存在学生(不满十六周岁)上下学骑电动自行车,而且不佩戴安全头盔情况。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及乘坐学生也不佩戴安全头盔,这种做法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学校务必与家长签订安全告知书,既包含骑电动自行车相关教育内容,也要说清责任归属问题。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原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附件1)发给各校。各校要召开班子会议,了解三年行动方案,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依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如实填写。

  、工作要求

  请各校认真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并于615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上报安全办邮箱。

  1防范欺凌与暴力工作影像:本次调查问卷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2张。谈心谈话记录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1张。特殊学生档案放一起微散开拍照上报1张。上交附件1《易发生欺凌学生群体台账》。

  2、预防性侵害工作:上报本校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及教师培训简要记录(有照片)。

  3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班子专题学习照片一张;上报附件2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清单。

  附件1《易发生欺凌学生群体台账》

  附件2《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定标准》

  开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