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五中校规校纪细则

来源:开原市第五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一日常规》要求,开原五中制定以下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的校规校纪。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履行请假制度。

  2、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在校期间不旷课。

  3、尊敬师长,不准威胁、辱骂、殴打老师。

  4、不准携带手机入校、进课堂。

  5、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校。

  6、不准携带零食、饮料进入校园,校内不准吃口香糖等小零食。

  7、学生入校着校服。男生梳平头或毛寸,女生梳马尾辫或三七头。不准染发、烫发,男生不准留厚发,女士不准梳齐刘海、披肩发,不准化妆、佩戴首饰。不得纹身。

  8、不准勾引校外人员在学校周边逗留,不准组织、参与校内外团伙或个人打架事件、校园暴力等欺凌事件。

  9、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同学收取保护费,不准以暂借为由向其他学生索要钱财。

  10、不准在校园内及学校周边吸烟、喝酒。

  11 、不准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与异性有过分亲热的行为。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并对学校名誉造成影响,对在校教师或其他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为了保证其他同学在校安全,对于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屡教不改,特别是参与团体欺凌事件或男女生关系过于亲密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视其为不适合继续留在学校读书,将劝其转入其他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