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第五中学,五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体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议事成员:
1、全体党支部委员
2、特殊需要,其他校委会领导、党员代表可列席参加。
二、议事时间:
每月一次,必要时视情况可增加。
三、议事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的重要步骤及决策。
2、研究学校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决策、方案。
3、研究学校发展规划,支部和行政年度、学期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4、研究党内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5、研究党员、教师、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措施。
6、讨论学校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设备的添置、出售、或报废事项。
7、讨论重大经费开支及审议学校各类经费使用情况。
8、讨论教职工重大利益分配及学校稳定大局事项。
9、讨论中层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确定等工作。
10、研究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荐各级群众团体的干部名单。
12、审议讨论各级各类先进名单。
13、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
14、其它一些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
1、会议前,书记先向与会者发出议事征集单,汇总后把所讨论的问题通报支委。以便于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所准备。党政主要领导在会前先交换意见,有且于对问题取得一致认识。紧急情况下,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支委会。
2、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也可由支部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委托其他支委召集主持。
3、支委会讨论时,首先由提出问题者介绍情况提出讨论要求或办法建议。
4、展开讨论,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达到看法一致。
5、由主持人作出结论,并落实执行人员。
6、若讨论时难以达成统一,对此问题暂搁,待调查和进一步交换意见,协调后再进行讨论决定。
7、如时间不允许,则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作出决定,允许保留意见。
五、议事纪律:
1、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不做会上赞成,会后反对的小动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坚决执行决议,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行为。
3、遵守保密纪律。会议内容的讨论过程不得外传。对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讨论,不得许愿,不能事先通气,更不能接受请客送礼。
4、讨论必须秉公办事。不能掺杂个人私念,不能以好恶行事,做到公正、公道、公平,使作出的决策得到群众认同。 5、贯彻时,重大问题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先干部后群众”的原则逐层贯彻。如贯彻中遇到特殊情况,与支委会原决议相悖时,有关同志应及时通关,统一认识,重新复议作出应变办法。
6、遵循议事回避制度。凡讨论内容涉及与会者本人的,与会者一律回避。
六、议事贯彻:
1、认真做好议事过程的完整记录。
2、向缺席者通报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