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为了您和他人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司乘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和谐的乘车秩序,并遵守下列规定:
1、乘客须在指定的候车站点依次候车,不准在行车道内和非候车站点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上后下,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准强行上下。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有碍他人安全的动物乘车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携带者负责。
3、身高在1.2米至1.4米以下儿童购半票,超过1.4米的均购全票,乘客上车后主动购票,投币,刷卡,持老年优待证的出示证件接受司乘人员的查验,80岁以上的老人需持老年证在有照顾能力的成年人陪同下乘车享受免票,持伤残军人证可免费乘车
4、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乘客应发扬友爱精神,主动让座。
5、赤博者。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人、无成人看管的学龄前儿童、影响他人安全乘车人员、无人陪同行动不便老年人,不准乘坐公交车。
6、乘车时乘客须扶好车内扶手,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准躺卧占据和踏踏座位,不准打闹,污损和破坏车内设施,语言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不在车内吸烟或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公共卫生
7、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它妨碍驾驶行为,车辆在行驶途中,因故不能运行时,须服从司乘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开启车门,强行上下。
8.乘客对车辆或候车享,站牌等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开原市交通公交有限公司监督电话: 024-73722303
开原市交通派出所报警电话: 024-7382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