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补证公告 ([2025]开431号)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权利人孙义林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坐落:新城街光明小区1幢光明路885-3-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0150811730,面积75.2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有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孙义林

  202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