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日
权利人于长友保管不善,将土地编号为45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开原市松山镇松山村,用地面积26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淑华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