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开原市不动产继[2025]372号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7日

  继承人:李征   被继承人:姜爱军  李泽焕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东旺宜家汽配城10幢哈大路137号甲11

  建筑面积:54.61平方米设计用途:经营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203GB00051F00040058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1282-022760-1

  被继承人姜爱军于2023年12月30日死亡,李泽焕于2011年4月16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李征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