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7日
继承人:李征 被继承人:姜爱军 李泽焕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东旺宜家汽配城10幢哈大路137号甲11
建筑面积:54.61平方米设计用途:经营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203GB00051F00040058
房屋所有权证书号:211282-022760-1
被继承人姜爱军于2023年12月30日死亡,李泽焕于2011年4月16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李征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