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5日
房屋权利人刘沙因保管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开原市新城街鑫畅家园南区6幢开原大街282号4-3-1室,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302814号,面积91.3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有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沙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