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继承人:刘芳妮 被继承人:刘长顺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金辉新天第回迁楼10幢城郊街8号362室
建筑面积:69.10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030GB00013F00100036
不动产权证号:(2023)0010621
被继承人刘长顺于1999年3月2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刘芳妮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