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开原市不动产继[2025]226号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继承人:刘芳妮    被继承人:刘长顺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金辉新天第回迁楼10幢城郊街8362

  建筑面积:69.10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030GB00013F00100036

  不动产权证号:20230010621

  被继承人刘长顺于1999年3月2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刘芳妮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