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开原市不动产继[2025]163号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4日

  继承人:李丹    被继承人:曹艳华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规划局102线2幢石台路522112

  建筑面积:69.24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023GB00013F00020015

  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912445

  被继承人曹艳华于2024年10月10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李丹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