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8日
开原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胡艳霞与被执行人杨维新、左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不配合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现依据(2024)辽1282执恢533号函,将坐落于新城街东旺宜家汽配城商铺2幢哈大路131号-5,不动产权证书号:辽(2019)开原市不动产权第0010737号的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