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权利人郑全新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为20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开原市老城镇城后村,占地面积:419.11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3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玉海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