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权利人李玉春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为30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开原市庆云镇河东村,占地面积:656.23平方米,其中使用权面积: 3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荆海波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