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开原市不动产继[2024]439号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继承人:李焕秋    被继承人:李长庆  宋玉琴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水塔新村3幢水塔街77号丙113

  建筑面积:62.75平方米  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203GB00050F00080054

  房屋所有权证号:211282-023950-0

  被继承人: 李长庆于2019年3月19日死亡,宋玉琴于2021年4月2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李焕秋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