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非公证继承公示        开原市不动产继[2024]327号

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继承人:耿伟    被继承人:耿振义  王淑芹

  不动产坐落:开原市新城街水木清华2幢长征街10号562室

  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

  不动产单元号:211282001038GB00005F00040047

  不动产权证书:20131110388

  被继承人:耿振义于2005年4月15日死亡,王淑芹于2023年4月11日死亡。根据法律规定,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上述不动产由耿伟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现对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认证登记事项予以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4-73837707

  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