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房屋权利人王聪因保管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于 开原市新城街阳光城18幢文化路171号2-5-1室,房屋所有权号:辽(2022)开原市不动产权第0017457号,面积 156.8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发,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予以公告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可以补发。
特此声明:补办证当事人如瞒报,虚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聪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