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9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开原市城市市容秩序,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铁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容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该《实施方案》合法、有效,符合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按照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18日在开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民互动网页上全文公示了《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容秩序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15日,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有关单位何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开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