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立市”战略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征集

来源:开原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现将《“环境立市”战略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5年314日-2025年329日登陆开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nky.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开原市数据局。

  邮箱:kysysjxx@163.com

  通讯地址:开原市开原大街313号

  邮政编码:112300

  环境立市战略任务清单

  按照铁岭市委“环境立市”战略部署,市政府深入研究确定“环境立市”工作内涵,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开原市“环境立市”战略任务清单(附后),清单共分“政务、要素、法治、市场、生态、城乡”六大部分,共涉及37个方面126项具体工作任务。

  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为市数据局,具体分6个方面25项任务。要坚持需求导向、数字赋能、协同推进,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形成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政务服务新模式。

  打造“完备充分”的要素环境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局,具体分10个方面13项任务。要坚持集成、创新、精准,建立要素环境跟踪服务机制,持续完善水电气、交通等基础设施,降低土地成本,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资金、人才等保障。

  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具体分6个方面23项任务。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治保障能力,推动我市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为市市场局,具体分5个方面18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安全底线。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执法行为和提升市场执法效能。

  打造“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生态局,具体分6个方面17项任务。要坚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管控;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打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具体分4个方面30项任务。要以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人居环境提升为切入点,坚持科学系统谋划,破解难点堵点,从“清干净、保持住”向“补短板、建机制”转变,加强农村环境和城市环境治理,强化村庄绿化美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城乡环境有效提升。

  政务环境任务清单

  (一)加强政务服务渠道建设,推动办事方式多元化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编制新版政务服务目录,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完成时限:20256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2.推进政务服务进驻事项实现规范化。依据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负面清单,除负面清单事项外,100%“进厅”。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本地区申报材料的名称、格式等要素一致。除行政相对人原因外,进驻事项的按时办结率达到100%。随事项调整及时统一规范,实施动态监管,并同步做好相关授权工作。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3.提升12345服务水平。建立高效的诉求办理机制,优化诉求办理流程,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诉求办结率达到90%,群众有效诉求满意率达到80%。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精准识别各类环境问题的热点和难点,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定期编发12345月报、专报。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其他承办单位

  4.开展“政企直通车”服务。设立政企直通车服务专区,优化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联动12345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承办企业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帮办代办诉求,打造“阳光代办”服务品牌。完善线上咨询导办、材料预审、业务受理等全流程服务,实现帮办代办由“一窗通办”向“一网通办”提升,切实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提升审批效能。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二)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

  1.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前累计上线5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在更多领域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2.扩展“跨域通办”事项范围。梳理部门高频事项,配合铁岭市优化调整“跨域通办”事项业务流程,进一步完善“都市圈通办”服务专区功能,到2025年底实现累计上线260项“都市圈”通办事项。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3.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配合铁岭市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等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设置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率不低于90%。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推动办事材料最简化

  1.完善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除特殊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完成时限:202510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2.强化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配合铁岭市完善在线咨询、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流程再造,减少材料提交,提升用户体验。强化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数据汇聚和场景建设,推动更多服务“掌上办”,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3.解决针对网络建设与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运营公司做好密切合作,确保网络的运行效率,提升工作效率。吸纳懂网络技术、大数据等的专业人才,为我市政务网络建设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四)推进政务服务扩面增效,推动办事成本最小化

  1.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运行。科学合理设置功能分区、清晰分区标识,按无差别综合办事窗口、出件窗口、分领域设置综合窗口名称统一要求,做好综合窗口名称实时调整。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选优评差考核的激励机制,提升业务能力。公开预约服务渠道,协调各窗口开展好错时、延时、预约等服务。深入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持续擦亮“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名片。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2.开展政务服务“不说不”专项攻坚行动。坚持以增强群众企业获得感为标准,剖析随意“说不”的根源,梳理高频“说不”事项,整治轻易“说不”现象。在否定备案制度基础上,制定“说不”报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监督与反馈机制,营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的“不说不”良好氛围。推动“不说不”理念全方位融入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意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3.推行“最美铁岭·微笑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以“微笑服务”为切入点,制定和完善政务行为规范文件,提供清晰指导。通过构建多元化服务阵地、提供专属“定制化”上门服务、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等举措,进一步规范服务窗口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确保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温暖高效、贴心周到的政务服务新体验。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

  4.打造高效暖心的企业服务体系。深化企业帮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专项行动,建立高效的问题收集、解决、反馈机制,工作专班对重点诉求进行核查督办,破解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5.规范涉企检查。完善监督模式,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报备流程,实行涉企检查登记、行政处罚事项备案制度,坚持在服务中强监管、在监管中优服务,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随意、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重处罚轻普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数据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五)以政务诚信评价为抓手,推动全市政务诚信水平不断跃升

  1.依法依规对政府机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集中治理域内近三年内多次被行政处罚或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主体,根据《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对政府机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发改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体系,指导公务人员掌握信用知识、强化信用意识,充分认识政务诚信对引领带动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发改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六)其他重点工作

  1.建立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完成时限:20253月末

  牵头部门:市纪委监委

  责任部门:市数据局

  2.对村级财务做到“四小监督”,调查土地、山林资源管理及食堂外包情况。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纪委监委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3.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抓手,对农村溢出土地、溢出山林、河滩地开展监督。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严格落实属事属地责任,重点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高层建筑周边以及九小场所、学校、校车、养老院等重点部位,加大检查指导力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参与对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

  责任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5.重新梳理常规巡视、营商环境巡视17个具体表现未完成问题,持续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委办

  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数据局

  6.债务化解工作专班要切实提高债务化解的操作性和合理性,明确部门和属地债务财审进展情况,列出数据和清单;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参与,对相关单位不作为情况进行处理。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

  7.立足市情,将推动开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纳入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委党校

  8.调查我市财政托底的“取消收费差额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在编在岗情况,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

  完成时限:202512月末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要素环境任务清单

  (一)保障城市公用事业价格运行平稳

  保障城市公用事业价格运行平稳。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结构调整,稳定燃气配气价格,保证城市供暖价格平稳运行,督促电力公司落实好省电价相关政策。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

  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开原供电公司

  (二)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和绿电产业

  1.加快推进大唐庆云20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议配合供电企业全力推进建设协调速度。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国网开原供电公司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

  2.完成风机吊装40台。定期调度企业项目进度,配合铁岭市发改部门开展在建电力项目安全检查,并督促落实项目整改工作。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

  (三)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聚焦六地”“五个基地建设,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创设更多服务产品,帮助先进制造业企业提高融资能力。通过精准化项目融资对接等方式,持续引导金融资源投入。2025年,力争全市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10%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开原金融监管局

  (四)强化创新驱动

  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达到5家,年均增长30%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到4000万元,年均增长10%以上,完成科技成果2项,转化率超过5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家,雏鹰瞪羚企业达到12家。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科技局)

  (五)实施人才赋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全年新增技能人才60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270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1700人次以上,吸引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留开来开就业创业,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市委组织部、团市委总工会妇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

  (六)降低土地成本

  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压缩供地时间。

  完成时限:20253月底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推行开原经开区社会投资新建工业类项目拿地即开工。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

  2.住建局已全面完善相关制度,重点针对破坏燃气管网问题,建立了多部门协同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查第三方施工未经审批私自开工的行为,确保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针对所有管道燃气隐蔽工程,住建局创新建立了现场审批制度和管网铺设审批制度,严格把控施工环节,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完成时限:2025年底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按照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住建局对2025年保障性住房工作进行调度、部署。由住建局牵头按照文件规定,会同经济开发区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含企业人员住宿需求)摸排,为后期确定房源数量提供参考。下一步住建局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及任务努力完成收购存量商品房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工作(含解决企业人员住宿问题)。完成时限:2025年底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市委组织部

  (八)完善交通设施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老城段绕城新建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开原市交通运输事物服务中心

  (九)强化外资外贸投资

  做好外资外贸政策宣讲;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口博览会、跨国采购商大会、辽宁出口商品展(日本大阪展)、蒙古自办展等境内外展会,力争全年组织5家企业参加境内外展12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

  (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完成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法治环境任务清单

  (一)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助力优化法治环境建设

  1.开展超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整治。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审判流程规则,遏制边清边积现象,力争本年度超审限积案保持动态清零;严控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新增数量,积极清理三年以上超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强化对案件清理的精细化、效率化,确保督办更有力度,制度机制更加健全。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法院

  2.开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机制,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纠正机制,及时甄别纠正冤错案件。

  完成时限:2025年底

  牵头部门:市法院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1.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检察院领导要主动到高中学校讲授法治课1次。检察院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不少于12,并开展六一检察开放日1次。同时,加强校外各类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受教学生学有所获、身心健康;突出做好学校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学生应急逃生能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完成时限:20251031

  牵头部门:市检察院、市教育局

  2.依法严打恶性暴力犯罪。全市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100%,八类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达到95%,侦破命案积案不少于3起。加快构建数智侦查中心,优化三打三跨三集中技战法集中优势警力,统筹侦查手段持续开展侦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攻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命案攻坚专项行动,全力遏制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发生。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1. 依法严打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全市两抢一盗破案率达到60%,追缴比达到50%两抢破案率达到100%。针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健全家校警三位一体帮教机制,推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矫治教育,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森江河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扎实开展春风”“金风”“清风”“护松”“昆仑”“清源断流”“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民生领域安全。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4.依法严打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市“131”平台作用,持续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完善侦查办案、封堵拦截、查封冻结、预警劝阻、行业监管等机制,深化运用四专两合力,深入开展断卡”“疾风”“资金快打等系列行动。年内全市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不低于1起、返还被骗资金至少500万元,继续保持两升两降目标。依法严打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和跨境赌博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三)健全法治监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

  1.强化生效裁判监督,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全面审查案件,通过听取意见、调阅卷宗、调查核实等方式厘清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案件定性,找准监督点。二是立足素能提升工程,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方式,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检法沟通,厘清审判思维和法律监督思维的异同,努力形成共识,确保司法尺度统一。

  完成时限:202512

  牵头部门:市检察院

  2.立足法律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形式,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5世界环境日,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法律宣讲、以案说法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热爱环境、保护环境法律意识。

  完成时限:202512

  牵头部门:市检察院

  3.健全行政机关落实三书一函制度机制。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审核落实情况、强化督导问责、年底统计通报。健全行政机关落实三书一函(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制度机制,全面梳理整治存在问题。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

  (四)持续优化法治供给方式,着力提升法治服务力度

  1.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配合铁岭市征集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梳理优化合法性审查程序,按类别重新规范制定合法性审查单,明晰审查类别,确保审查程序、实体合法合规,切实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和环境立市法治环境建设要求。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2.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体系。“12348”热线接通率达到95%以上,“12348”法网答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9%以上,实体平台依法提供法律服务率达到100%,有效投诉低于1%积极组织律师加入铁岭市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开展专场法治体检活动。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3.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创新举措,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建立舆情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普法责任聚合力,实现联动式大普法工作格局。提高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一村(社区)至少培养5法律明白人。通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中、省)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义务告知,告知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在办案中积极开展一案四查,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壁垒,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检察院

  5.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健全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办理企业投诉建议,努力为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长期推进

  牵头部门:市法院

  (五)多措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大力推进文明公正执法

  1.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覆盖率100%,行政检查事项权责透明用权公开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推广监督+服务模式,实现常态化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中、省)直执法单位

  2.持续提升政务质效。拓展线上业务办理应用场景,完善“2+14+N”移民出入境服务体系。优化企业诉求搜集办理,升级涉企审批服务,试点建设涉企服务专窗。深化万件清理清风窗口争创工作,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四减工程,开展政务服务监督提升行动。开展公安出入境窗口亮颜行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 完善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1.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一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排查梳理涉检信访矛盾,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台账,扎实推进化解信访矛盾。强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信访接待规定,院领导率先垂范,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加大检察环节初次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强化信访工作源头治理。通过接访下访、公开听证、包案化解等多种形式,压实主体责任。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检察院

  2.深化公安信访问题治理。深化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常态化开展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包案下访,压实接诉即办”“首接首问责任,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3.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整治。压实信访职责,按照《县级领导包案化解任务台账》,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县级领导、属事部门、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充分发挥“属事属地单位、县级分管领导、信访稳控化解领导小组”三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历史遗留问题的起底和清盘。副县级以上领导最少和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地区,一年时间内销号一个信访案件。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强化信访积案攻坚,涉诉进京上访总量同比下降;三涉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台账化解90%以上;未化解案件要全部落实稳定措施,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政法委、市法院

  4.开展涉企纠纷化解专项活动。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紧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涉企案件增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全流程线上线下委派委托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效开展涉企类型化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进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对适合调解的涉企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涉企案件及时审理。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法院

  5.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发动在职党员干部发挥单元长作用;建立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收集基层单位反馈问题,剖析街道、大党委未解决问题原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力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及实质性化解,切实提升法治政府服务效能。落实《关于做好辽宁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巩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确保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探索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剖析研判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法院市司法局

  6.持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强化源头梳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做好六类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加强对茶社等场所以及各类边缘盲区的流动监管,防范各类犯罪和极端事件。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前端治本清源、中端风险防范、末端矛盾化解相结合方式,开展全过程矛盾排查,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推动各类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人民调解案件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巩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政法委、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加强养老保险保障。对我市退休“中人”垫付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进行摸底调查,对应返还部分进行测算,研究解决办法。

  完成时限:202512月底

  牵头部门:财政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各相关部门

  市场环境任务清单

  一、优化便捷宽松的准入环境

  (一)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将食品生产许可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网络申请);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符合要求当场办结(即办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首次办理由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不包括考试机构的考试环节)。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二)创新帮办代办服务方式加强商事登记窗口建设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优化全程电子化网上审批流程,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强化部门协同,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原来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力争压缩至2小时内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对重大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起草单位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审查办法》出具审查意见,反馈起草部门,并抄报市政府。

  拟由部门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拟由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由牵头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

  (二)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维护丧属的合法权益。对公墓、殡仪馆等开展价格和竞争行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关注投诉举报和社会舆情,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出现负面舆情。

  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1.推荐1个专利项目(一种带进气补偿结构的涡轮增压器压气机壳)参评省专利奖。建议市政府对获得省专利奖的项目补助2万元(需投入20万元)。

  2.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线上利用“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免费培训企业20户以上,线下上门服务企业5户以上。

  3.2025年预计报请资金60万元完成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930批次,加大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抽检力度,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问卷调查,按照活动评选结果,选择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运用食品监督抽检及食品快检手段,加大抽检批次,回应群众关切,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环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二)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升级改造实验室。积极推进实验室升级改造谋划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选定实验室新址,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概算。多口径向上争取资金,协调发改局和财政局申请立项。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规范投诉举报受理

  1.依法依规受理平台诉求件,进一步提升处置满意率。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受理率、处置率、反馈率、回访率均达到100%。对于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从而进一步提升诉求处置满意率。

  2.妥善处理平台诉求件,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协调,取得对相应处置结果的支持。

  (二)强化消费维权服务

  1.持续推进在线纠纷调解,2025年ODR单位增加8家。

  2.2025年增加消费维权服务站3家,让消费维权更便捷。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五、营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一)提升市场执法效能

  1.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按计划印发《开原市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原“互联网+监管”微信工作群,组织指导各监管部门,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填报检查计划。优先制定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实现部门联合任务占比40%以上。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监管部门按时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年底完成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的工作目标。

  2.提升执法水平。按照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工作计划,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与竞赛。同时与铁岭各县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提升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办案能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且涉及“三品一特”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把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5年12月底前实现总体目标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二)合理优化药品零售企业布局

  1.配合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严格的现场验收。

  2.严格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通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网售药品专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等,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三)共筑满意消费,营造烟火气息

  1.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对街边商铺摆摊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核查等,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打击食品违规违法行为,保障共筑满意消费,营造烟火气息。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任务清单

  (一)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7%以内(不超过2天)。

  1.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城市城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改造,完成年度散煤治理任务目标。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新城街道、开原街道、老城街道

  2.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减排年底前,完成开原市宏阳供热有限公司涉及的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中固镇、威远镇各一家水泥粉磨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取得阶段成效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固镇、威远镇

  (二)推动水环境质量实现新突破

  地表水国考断面类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75%;全市国省考均无劣五类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1.强化溯源整治。建立一河一图一单一策管控管理体系,坚决消灭污水直排口。推动压实河长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在桃花水来临前完成河道及岸线垃圾清理工作,3月底前彻底清理河道越冬垃圾。每月通过在线监测或现场监测,第一时间发现河流水质异常,立即组织有关属地开展分析研判、切段监测、巡河排查等工作,落实应急管控措施,高效遏制消除污染团(带)。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依责推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建立工业园区档案,包括工业园区设立请示及批复、规划环评及批复、跟踪评价、园区下水管网图、园区企业位置图、园区工业污水排放企业基本情况表。加强对工业园区下水管网、工业污水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并建立监管档案。对已经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城发中心

  3.强化污染源管控。全面排查企业环保(废水废弃物处理、气味等)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环保监管,排查全市企业污水排放情况,坚决遏制偷排漏排行为。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

  (三)持续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1.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快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并于2025年启动开原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2.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排水管网排查工作,全力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发中心

  (四)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

  1.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属地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明确规模养殖场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推动我市2家禁养区内规模场,2025年年底前完成关闭搬迁,未关闭搬迁畜禽养殖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养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依责推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完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2025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完成美丽宜居村年度创建任务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依责推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完成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2025年底完成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的累计任务数。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逐步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暂存池),自行堆肥还田或委托处理、集中收集处理,进一步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明确粪污去向,确保有效还田。加强禁(限)养区执法监管,全面排查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发现规模场户依法依规关停;对辖区内的规模场户进行全面抽查,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20%,未达到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不得享有补贴政策。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依责推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夯实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1.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新兴产业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对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用能管控力度。推进企业节能降碳。开展碳排放核查,完成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履约工作。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2.借助外脑修炼内功邀请高水平专业机构,提供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咨询服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高效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整治措施和建议,因地制宜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高质量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构建重点环境要素治理监管体系。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3.督察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整改台账,有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

  • 其他方面重点工作

  1.每月调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整改、高标农田建设等进度。督促乡镇(街道)下发催缴函,约谈未分红合作社进行催缴,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尽快补缴分红。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2025-2026年农村溢出地收回两年计划,压实亩数和收入。推进村社合一,提高经营效率,帮助合作社、种粮大户做土地流转、土地托管。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粪污堆沤池试点,解决农村畜禽粪污污染问题,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建立已整改乡村振兴项目问题长效机制。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开展松柴线虫扩散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和打击力度。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综合考虑历史收入水平、经济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收入基数,研究激励措施,制定相关方案,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扩大收入的积极性。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牵头单位: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城乡环境任务清单

  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1.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拟建设垃圾转运站22座,每座日处理能力为18立方米/天;在225个行政村各设置垃圾存放点1处。建设内容包括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垃圾中转有关设备器具购置。每个垃圾中转站配备2个压缩箱搭配1辆勾臂车日常转运。项目计划总投资4340.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国债。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已向发改部门上报提级论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全市20个乡镇、街道环境水平得到提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在2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3.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20个。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4.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村屯畜禽散养户粪污治理,每村至少建设一处村屯粪污堆沤厂(点),实现村屯散养户粪污集中处理还田利用,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1%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5.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6.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1%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功能品质

  (一)提升城乡面貌整治水平

  1.开展村屯环境清扫活动对村内街路和偏远自然屯进行环境大清扫,在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的同时对村屯内生活垃圾规范堆放进行明确。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建制度、堵漏洞、强监管、严处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专项整治。

  完成时限:2025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3.开展城大扫除行动。整治出入城市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周边垃圾积存、裸露地面扬尘,集中清理重点街路部位、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关键场所各类滞留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提升保洁质量,加大机械化清扫频次,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有效提升城市周边环境卫生质量。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城发中心

  4.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小区内卫生死角、草坪上有杂物及粪便、乱贴小张贴等,全面清理小区建筑物、构筑物卫生整洁,整修和完善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配备足额垃圾桶、保持清洁、完好,实行袋装化处理,生活垃圾按规定及时清运,周边无散落垃圾现象,进一步提升居民小区环境卫生质量。

  完成时限:2025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开原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5.强化街面秩序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科学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和污染环境的占道经营、马路摊点、建筑垃圾等现象。清除擅自在城市沿街、路灯灯杆以及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悬挂或摆放的无关物品、衣物、杂物等,营造整洁环境。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精细化施划黄色网格线500平,行人等待区及自行车车位等1000平,扩容停车泊位350个。加大巡查力度、次数,规范停车秩序、纠处不规范的停车行为。

  完成时限:2025年完成阶段性任务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

  6.改善立面设施外观。对破损围墙、围挡、户外广告进行统一修缮,治理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和设施,依法拆除跨街广告牌13个,规范牌匾设置,力争做到牢固、稳定、整齐美观。加强各类摊点亭棚管理,拆除一批丧失功能的亭棚,美化提升具有使用价值的亭棚外立面,规范设置、管理各类便民摊点。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7.不断提升景观品质。设置早市摊位1100个,划分经营区域,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监管,严格撤市时间,严查占道经营、市场外溢、噪音扰民等行为。对沿街电信箱、供电箱等箱体分批实施景观遮挡改造,全面提升城市视觉和景观效果。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提升城乡设施建设水平

  1.实施城建重点项目。开原市供热管网一期改造工程,市政管网21.8公里,总投资11139.7万元,开工时间202551日,完工时间930做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申报第一批28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升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新建口袋公园5个,面积1.2万平方米。实施长征街、水塔街、迎宾路、新华路、谷丰路西段、建设东西街等7条道路实施绿化优化改造,利用靠山一宇园林苗圃苗木资源,实施青岛路、南京路绿化提升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一期、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二期和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21个片区、建筑面积90.83万平方米、13110户,做好2019-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燃气管网、2022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1年老旧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改造、2021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建设5个结转改造项目复工。

  完成时限:2025年完成阶段性任务,长期坚持。口袋公园、道路绿化优化改造20257月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和结转项目,11月末完成。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发中心

  责任部门:发展改革、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2.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城区破损人行步道翻铺工程,计划铺设彩砖3万平方米。开展城区64条主次干道坑槽及破损路面补强和修复3万平方米。加强排水泵站、排水管网、排水井等排水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及时开展道路排水管网清掏、疏通及维修,对破损及缺失排水井具进行更换,部分老旧管道塌陷进行翻建。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确保亮灯率。

  完成时限:人行步道翻铺、路面补强修复,20257月末完成;市政设施设备检修维护,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城发中心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城市一体化服务水平,全力做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新增分类收集设施,提升垃圾分类覆盖率,加强环卫设施清洁,解决垃圾点位及设施设置不规范、收集容器破损、锈蚀以及垃圾散落、污水外溢等突出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科学谋划环卫项目包装,实施建设垃圾转运站2个,增加垃圾收转运车辆设备投入。完成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收尾工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厨余垃圾脱油、脱水、粉碎处理。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打造垃圾分类试点小区。

  完成时限:202510月末。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牵头部门:城发中心、发展改革、财政局、新城街道、开原街道

  (三)提升城乡安全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燃气管道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的行为。将燃气安全整治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全力完成市内居民用户燃气安全“四件套”的安装收尾工作,推动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尽快实现规范达标。配合建立长效行业监管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完成时限:2025年完成阶段性任务,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开原市燃气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2.全力保障城市饮水安全。严格按照水质标准,持续加强对城市居民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检测数据和报告,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始终合格。充分利用老化管网更新改造的政策机遇,加大市内供水管网改造力度,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开原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3.做好供热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冬病夏治”和访民问暖工作,全面梳理市内供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运行隐患,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大力推动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加大对供热行业的监管力度,增强应对极寒天气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努力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开原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4.持续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开原市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部署,全力谋划开原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和开原市铁西片区排水防涝管网提升工程,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项目建成后能够明显缓解汛期防汛压力,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经济开发区、城发中心

  5.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健全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及自建房安全监管,提升消防审验效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对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件办理共享机制,在建设单位取得营业执照的同时引导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消防设计、验收及备案;进一步落实服务举措,提升消防审验效能,缩短企业证件办理时限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消安委成员单位,工业园区、各乡镇街政府

  6.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燃气安全智能监测,供暖终端温度监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对城市的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管廊等各类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城发中心

  7.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结合现场检查的相关情况,继续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认定查处工作,一经发现将从速从快从严处理。重点是新开工及在建的老旧小区改造、以燃气为主的市政管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全面重点检查。

  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做好被拖欠企业账款的核实工作,积极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我局将继续按照《辽宁省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对公开招标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至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检查直报系统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

  责任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局、财政局

  8.持续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继续实施农村六类人员危房改造,我市计划改造农村六类人员危房50户,待指标任务下达落实实施,持续开展农村六类人员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做到应补尽补、应改尽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保持长期

  牵头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

  1.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项目尽快达到相关条件纳入“白名单”,帮助房地产项目尽快获得融资支持,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法院、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及各商业银行

  2.打好商品住房去库存攻坚战。通过市场消化,鼓励引导开发商开展多元化促销活动,主动让利购房群众等方式优化存量,争取2025年底前商品住房去化周期保持在12-18个月的合理区间。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好绿化养护,规范垃圾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推动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开原智慧物业小程序。推动铁岭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出台。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责任单位开原街道、新城街道、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4.推动金方圆二期存量资产盘活。加快施工手续办理,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做好施工安全、质量、消防全程监管,实现金方圆二期全面复工

  完成时限:2025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责任部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5.继续申报省级、国家级传统村落,在老城街道现有的4个省级传统村落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申报老城街道文庙村、石塔村、线河村、扶余村参评国家级传统村落,推荐老城街道东关村、西关村、南关村、北关村申报评审省级传统村落,形成传统村落连片一体布局,打造辽北咸州古城传统模式,丰富文化内涵和底蕴,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责任部门:老城街道

  6.严格遵循燃气管理相关法规,完成供联、八棵树液化气站达标改造验收并核发经营许可证,推动企业规范运营;同步设立业民、老城液化气站作为保供单位,其余站点仅保留配送功能,明确威远、业民站点需在2025年6月改造达标后方可替代老城站点运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对亿海公司加气站实施常态化检查,严格执行人员下车、禁烟禁手机及气罐密封性检测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春节前农村大集专项整治,立行立改20处隐患;节后专项排查高铁沿线港华燃气管线,压实企业巡检责任。同时与燃气企业签订2025年度安全责任书,通过企业负责人七项职责分解、全员责任状签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方位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完成时限:2025年年末

  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环境立市“”战略任务清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