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来源: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现将《开原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为促进预案尽快落实,故将征集意见时间缩短为15天。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录开原市人民政府网(lnky.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邮寄到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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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原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五)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三)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四)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三、供应响应机制

  (一)风险分析

  (二)监测预警

  1.信息监测

  2.预警机制

  3.信息报告

  4.预警及事件级别

  (三)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2.主要响应措施

  3.分级响应措施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先期应急处置

  1.事发单位初期处置

  2.事发地政府先期处置

  (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响应流程

  (三)现场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流程

  五、演练与评估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二)储备保障

  (三)安全保障

  (四)资金保障

  (五)运输保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预案解释

  (三)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天然气供应紧缺,建立健全我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应对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能力。

  (二)编制依据

  依据《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铁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开原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集中决策,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与天然气供储销企业在应急处置中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3.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紧缺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4.保障民生,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天然气供应和需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天然气保供应急处置能力。快速、高效、稳妥处置天然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开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与各有关单位、天然气供储销企业制定的本地区、本单位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全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开原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协调专项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市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

  (一)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市发改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国网开原供电公司、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原分公司、开原东油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天然气供应紧缺和安全事故发展态势提出具体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天然气供应形势和安全事故发展态势,决定启动或终止执行本预案。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指挥应急期间各部门的处置工作。对各有关部门的天然气供应紧缺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协调指导应急期间市内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应急工作,发布有关调控措施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改局分管副局长、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统筹天然气供应和安全工作,执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的指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完成市应急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供应协调、运输保障、市场秩序监管、进出口协调、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发布与舆情管控组等六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天然气应急供应和安全专项应急预案(或措施)的组织实施。

  1.供应协调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市住建局、铁岭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原分公司、开原东油燃气销售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开拓天然气供应渠道,加大外购力度,保障天然气来源稳定。科学调配,保障重点用户气源供应。负责整个天然气供应系统的物资供需统计和调配工作,统一调度资源,按照应急保障供应顺序,分等级、合理调配。适时调整、出台有关市场政策措施,调整气源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2.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天然气供应相关的车辆应急保障、协调,掌握市内可利用的燃气储运信息,保证运力可靠性,确保天然气运输能力、运输途径畅通。

  3.市场秩序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监管天然气供应紧缺期间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配合保障天然气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加强对天然气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恶意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4.进口协调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建立进口稳控机制,宏观调控市场供应链。

  5.安全事故处置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处置工作,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国网开原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天然气安全事故的综合协调处置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日常事故处置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城镇燃气管道日常事故处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陆路运输天然气日常事故处置工作。各单位密切配合,在市专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统筹市内相关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信息发布与舆情管控组: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

  主要职责:负责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对外新闻发布、报道,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监管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四)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管,协调指导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2.市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承担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调工作。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受天然气供应紧缺影响的市内重要产业的应急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建议。指导天然气工业用户落实“压非保民”措施。

  4.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天然气企业和有关部门加强对天然气产供储销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气供应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天然气运输车辆、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必要时,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实施限制交通措施或实行交通管制。负责陆路天然气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调工作,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维护人员撤离区域社会秩序,指导协调事故现场警戒、维护稳定和涉案人员监控等工作。

  5.市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事务的协调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应急状态下的相关费用支出,资金支持政策,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7.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开原市分局:负责或指导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8.市住建局:负责收集汇总城市燃气供需信息,指导城市供气的保供应急处置及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指导相关燃气企业落实减停供次序措施。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状态下专项车辆运力的保障、协调。提供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交通基础设施。

  10.市商务局:负责按照国家或省相关要求,建立进口稳控机制,调控市场供应链。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天然气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医疗资源调配、卫生防疫等工作。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特大天然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协调工作,指挥协调消防队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灭火和抢救生命的应急救援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

  1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天然气及其替代能源的质量监管,打击哄抬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14.市统计局: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天然气库存和消费情况进行统计、监测。

  15.市税务局:按照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行业临时应急税收政策。

  16.市气象局:负责根据应急需求,及时提供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并做好气象服务。

  17.国网开原供电公司:负责抢修现场受损电力设施,提供应急电力保障。

  18.各主要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负责制定公司内部的保生产、稳供应专项预案。提出应急状态下天然气的产供需平衡应对措施。将公交车、出租车等用气纳入民生用气范畴,确保用量稳定。及时开展天然气供需预测评估,及时上报天然气供需情况,梳理储气能力缺口,明确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30%的可中断天然气用户,签订可中断协议,强化应急调峰能力,有序做好“压非保民”工作,保障全市安全平稳用气。加强企业内部安保工作,维护天然气设施安全。

  三、供应响应机制

  (一)风险分析

  可能导致开原市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发生的因素主要包括:

  1.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社会安全事件。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社会安全事件(例如恐怖袭击等),可能造成天然气储备、管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气源中断。严寒异常天气引起长时间的天然气需求量远大于供应量造成天然气断供。

  2.上游气源异常。上游气源不能正常供应,管网进气量减少。

  3.天然气管网故障。天然气管网特别是主要干线管网因管道本体损坏或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输气。

  4.调峰站功能失效。储气库不能正常注采。在用气高峰期,储气库不能实现基本调峰功能。

  5.安全生产风险。部分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对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重视不够,安全设施配备维护不到位,人员培训不到位,给天然气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带来巨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甚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监测预警

  1.信息监测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天然气应急保供信息收集和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做好市内天然气储备、供应等方面的信息监测工作。加强市内天然气产供储销运行监测分析和市内主营单位天然气储备库存监测。

  2.预警机制

  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进行连续性的天然气供应信息收集、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出监测预警报告,经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审定后,向市政府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级别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呈送紧急预警报告。

  3.信息报告

  经过分析研判,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较大区域将要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时,负责天然气生产、运输、销售及管理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有关单位协助政府部门调查核实情况,配合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连续、准确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或预计可能影响的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受控制程度、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发展态势预测、预警级别及应对措施建议等。

  4.预警及事件级别

  依据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将预警级别由低至高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和红色标示。

  ①Ⅲ级应急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②Ⅱ级应急状态(黄色):严重紧张状态,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25%,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③Ⅰ级应急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紧张状态,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40%,并对全市或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

  (三)应急响应

  应急状态下压减顺序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进行安排,在应急状态下实施有序减供。

  1.响应程序

  ①报告事件:当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时,各应急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应立即向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报告。

  ②启动应急机制:启动会商研判机制。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特点、发展趋势、持续时间以及对全市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等各方面现实和潜在的影响程度等,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启动应急联络机制。保持与成员单位、直接联系单位的联络畅通。启动应急值班制度。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值班表并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组织实施应急措施。根据应急预案及实际情况,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监督应急措施实施情况,检查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估和调整应急措施。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对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组织评估,监督落实工作顺利实施,协调解决应急措施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情况。

  ③应急结束: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后,短期内事件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由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④后期处置: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响应过程、应急措施及应急处置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并修订应急预案。

  2.主要响应措施

  ①宣传引导:在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的过程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增强公众对天然气保供突发事件的处置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保持社会稳定。

  ②增加供给:落实好天然气资源配置,做好储气库及管网设备维护工作,确保生产系统、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天然气供给量,积极寻求各地支持与合作。

  ③有序压减:按用户性质压减顺序:天然气化工用户→工业燃料用户→汽车用户→公共服务用户→城市供暖→居民生活用气(医院、学校等)。按城市等级程度压减顺序:乡镇(街道)→城区(老城区)→市行政中心所在区(滨水新城)。

  ④燃料替代:在紧急状况下,可以采取以其他能源替代天然气的措施,比如:煤层气、液化石油气、燃油等。

  ⑤规范经营:在天然气供应紧缺期间,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天然气的进口、仓储、分销等各环节,规范经营行为,防止并坚决打击哄抬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分级响应措施

  ①Ⅲ级应急响应(蓝色):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10%时,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工作。应急措施: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指导辖区内天然气供应企业运用商业气源自行调节,启用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和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 必要时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增加对本市的社会供气量。

  ②Ⅱ级应急响应(黄色):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25%时,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根据需要组织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应急措施:市应急专项指挥部按照“有序压减”原则,对不涉及民生和供暖保障的工业、商业用户限(停)气,指导天然气供应企业增加天然气采购量,调配使用全市保供应急储备资源,协调上游供气企业增加对本市的社会供气量。

  ③Ⅰ级应急响应(红色):全市日供需缺口超过基本保障需求的40%时,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全面进入应急状态。应急措施: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立即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对不涉及民生和供暖保障的工业、商业、车用、公共服务等用户采取限(停)气措施,指导天然气供应企业迅速增加天然气采购量,仍不能保证民生用气需求时,报请市政府协调省、市发改部门调拨天然气资源,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缓解或消除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产生的特别严重影响。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先期应急处置

  1.事发单位初期处置

  天然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避免发生次生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开展关阀泄压断料、灭火控火防爆、紧急疏散人员、集结专业救援力量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2.事发地政府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①核心区控制:对事故核心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现场控制。

  ②事故核心区警戒隔离:根据泄漏、扩散的情况及火灾、爆炸所涉及的范围设立警戒区,并对通往事故核心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③现场处置:迅速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所涉及天然气数量等信息,调集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医疗、交通、环保、住建、气象、通信、电力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医疗救治、环境监测等工作。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事故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处置方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④人员撤离与安置:根据事故可能波及范围,立即组织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有秩序地向上风、侧风向避难场所或安全地带撤离,情况紧急或判定不能导致暴露在污染环境中的人群严重中毒、受伤、致命且人员规模大、撤离时间长,也可视情实施临时避难,并妥善安置。

  (二)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响应流程

  1.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铁岭市安委会办公室、铁岭市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时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事故专家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根据应急救援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研判救援力量,决策救援方案,通知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或专业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调应急增援力量。

  6.需要市外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铁岭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请求。

  7.按市政府或铁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三)现场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流程

  1.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提出消防和抢险救援建议,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处置,控制和消除危险源,组织协调开展现场清理和搜救工作。

  2.保护事故现场,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和疏散方案,调集警力,设立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提供防护装备、物资和交通工具,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学校、商场、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疏导、疏散工作,保护应急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安全,保护已撤离群众家庭财产安全,做好治安工作。

  3.调集医疗救治人员和物资,开展事故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4.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5.抢修现场受损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6.抢修现场受损电力设施,提供应急电力保障。

  五、演练与评估

  按照铁岭市和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预案建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多种通讯手段,确保应急通讯系统的可靠性、保密性,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与各相关单位的通讯畅通。

  (二)储备保障。按照国家、省、铁岭市有关要求,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确保在应急响应状态下能够按照市应急专项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调用天然气储备。

  (三)安全保障。对天然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资金保障。处置天然气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本级地方财政安排。

  (五)运输保障。要优先保证紧急情况下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特别紧急时,有关部门可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天然气能够及时、安全调运。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发改局牵头制定和管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应急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本预案配套的工作方案(预案)。本预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发改局负责解释。

  (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然气供应和安全预案政策解读

  开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