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精神,为继续做好我市2023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及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填报(1月2日-12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填写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审核(1月13日-16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填。
(三)发布(1月17日至20日)。未收到报表退回通知或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的地区和部门,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填报,生成报表在政府网站公开后,将公开网站回填至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
三、发布方式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将把年度报表发布情况列入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政府网站数据统计,确保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